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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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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银行是在1997年,由原烟台市商业银行基础上建立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9年1月9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正式更名,同年3月25日正式开业。总部位于烟台港以南的阳光100国际中心。目前营业范围包括烟台市区(芝罘区、开发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及龙口、招远、莱州、蓬莱、栖霞、莱阳、长岛、威海、东营。

银行简介

烟台市商业银行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1997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烟台市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烟台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广泛,由地方财政、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三部分组成,1997年成立之初,注册资金1.28 亿元;2003年增资扩股后,资本金为6.97亿元;后经两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10.87亿元。多年来,烟台市商业银行在烟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各级银行监管部门的业务督导,以及广大客户的关心支持下,依托烟台市东部沿海开放城市的区域经济发展优势,以“立足地方、面向中小、服务市民”为市场定位,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合作伙伴,全力打造“市民银行”品牌。截至2008年12月末,全行存款余额215.4亿元;贷款余额 159.6亿元;总资产 275.7亿元, 经营规模比成立时增长了近6倍,跨入全国大型城商行之列,在全市百强纳税企业中排名前位。

为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发展,适应现代金融改革与发展需要,2007年始,烟台市商业银行放眼全球,开始了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步伐。2008年1月31日,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银行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与香港恒生银行、永隆银行达成合作意向。12月5日,香港恒生、永隆银行入股烟台市商业银行[1],股东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批准。烟台市商业银行自此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成为全国128家城商行中第14家、省内第3家,也是地级市中第2家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城市商业银行。

发展简史

烟台银行由原来的烟台市商业银行更名而来。2009年3月25日,烟台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烟台银行[2]

烟台银行于1997年11月成立之初,注册资金1.28 亿元,继2006年引入中国华电集团作为股东后,2008年成功引进了香港恒生银行和永隆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目前注册资本已达20亿元。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总资产由成立时的45亿元增长至275.7亿元, 经营规模比成立时增长了6倍,跨入全国大型城商行之列。随着企业业务的不断发展,对商务办公的需求亟待升级,而阳光100国际中心的启用则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商务平台。

早在2006年项目立项之初,烟台银行从商务配套设施、办公空间规划、商务运营成本等多方面经过细致的比较分析,最终选择进驻阳光100国际中心,一举拿下7-12层作为烟台银行的总部办公基地。随着2008年底阳光100城市广场投入运营,2009年烟台新火车站建成在即,烟台核心商圈全面升级也指日可待。此次烟台商业银行强势进驻,将有利地推动周边金融及其相关行业的聚集,同时助推商贸、服务、创意等上下游企业的发展,为该商圈的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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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银行发展历史
烟台银行宣传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