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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乡隶属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地处静宁县北部山区,东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公易镇接壤,南与八里镇为邻,西连高界镇,北依原安乡。辖区面积94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灵芝乡户籍人口14355人。
民国元年(1912年)后,境坡分属静宁、隆德2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属静宁县第四区(高界)。1958年3月,成立灵芝乡;同年9月,撒乡成立灵芝公社。1983年,改为灵芝乡。截至2020年6月,灵芝乡辖11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尹岔村。
2018年,灵芝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1]
人口
2011年末,灵芝乡辖区总人口1469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68人,城镇化率1.8%。总人口中,男性7896人,占53.7%;女性6796人,占46.3%;14岁以下1204人,占8.2%;15—64岁12078人,占82.2%;65岁以上1410人,占9.6%。总人口均为汉族。人口出生率9.8‰,人口死亡率6.5‰,人口自然增长率3.3‰。
2017年末,灵芝乡常住人口13734人。
截至2018年末,灵芝乡户籍人口14355人。
经济
2011年,灵芝乡农业总产值1081.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01元。粮食作物以种植冬小麦、玉米、洋芋为主,生产粮食8267.9吨,人均562.7千克,其中小麦3860.3吨,玉米2736.9吨,洋芋1678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0.4万头,年末存栏0.1万头;牛饲养量0.4万头,年末存栏0.4万头;家禽年饲养量2.8万羽。
2011年末,灵芝乡有商业网点62个,职工70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230万元,比上年增长13%;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交易额1000万元。
2018年,灵芝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历史沿革
民国元年(1912年)后,境坡分属静宁、隆德2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属静宁县第四区(高界)。
1956年2月,划归车李区。
1958年3月,成立灵芝乡;同年9月,撒乡成立灵芝公社。
1983年,改为灵芝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