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銀行業協會
湖北省銀行業協會(Hubei Provincial Banking Association,HBBA ,以下簡稱協會,原名湖北省銀行同業公會,於2006年7月更為現名)成立於1998年10月23日,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批准,在湖北省民政廳登記註冊的非盈利社會團體,是湖北省銀行業自律組織。協會於1998年3月31日由湖北省轄內國有商業銀行省分行、政策性銀行武漢分行(代表處)、股份制商業銀行武漢分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等16家金融機構發起籌建。現業務主管單位為湖北銀保監局。截至2019年12月,湖北省銀行業協會[1]共有46家會員單位。會員單位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外資銀行、財務集團管理公司、信託租賃公司、村鎮銀行等。
目錄
會員組成
湖北省銀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為會員大會,由參加協會的全體會員組成。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為理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現有理事單位16家,設會長1名、副會長2名、秘書長1名。協會設監事會,監事會有7名監事組成,設監事長1名。
下設機構
湖北省銀行業協會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2]處。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下設5個部門,即綜合部、維權部、自律部、培訓部、宣傳信息部、法銀委。根據工作需要,協會現有銀行同業維權工作委員會、銀行卡工作委員會、銀團貸款與交易委員會、小企業貸款工作委員會等9個專業工作委員會。
協會宗旨
湖北省銀行業協會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維護銀行合法權益,維護銀行業市場秩序,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提高為會員服務的水平,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先後榮獲中國銀監會「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先進單位」、中銀協「全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千佳示範單位評選活動突出組織獎」等榮譽,2012年被評為湖北省「5A級行業協會」。
(Hubei Provincial Banking Association,HBBA ,以下簡稱協會,原名湖北省銀行同業公會,於2006年7月更為現名)成立於1998年10月23日,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批准,在湖北省民政廳登記註冊的非盈利社會團體,是湖北省銀行業自律組織。協會於1998年3月31日由湖北省轄內國有商業銀行省分行、政策性銀行武漢分行(代表處)、股份制商業銀行武漢分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等16家金融機構發起籌建。現業務主管單位為湖北銀保監局。截至2019年12月,湖北省銀行業協會共有46家會員單位。會員單位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外資銀行、財務集團管理公司、信託租賃公司、村鎮銀行等。
湖北省銀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為會員大會,由參加協會的全體會員組成。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為理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現有理事單位16家,設會長1名、副會長2名、秘書長1名。協會設監事會,監事會有7名監事組成,設監事長1名。
湖北省銀行業協會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下設5個部門,即綜合部、維權部、自律部、培訓部、宣傳信息部、法銀委。根據工作需要,協會現有銀行同業維權工作委員會、銀行卡工作委員會、銀團貸款與交易委員會、小企業貸款工作委員會等9個專業工作委員會。
湖北省銀行業協會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維護銀行合法權益,維護銀行業市場秩序,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提高為會員服務的水平,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先後榮獲中國銀監會「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先進單位」、中銀協「全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千佳示範單位評選活動突出組織獎」等榮譽,2012年被評為湖北省「5A級行業協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湖北省銀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Hubei Provincial Banking Association,縮寫為HBBA。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本會是由湖北轄內依法註冊的從事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相關經濟組織自願組成的全省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維護銀行業合法權益,維護銀行業市場秩序,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提高為會員服務的水平,促進湖北銀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湖北省民政廳。本會接受行業管理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本會召開理事會、會員大會等重要會議,應提前15日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本會召開大型學術報告會、承接研究課題和調查課題、接受捐贈等活動,應在事前7個工作日報行業管理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本會舉辦慶典、研討會、論壇等活動,應在每年1月和6月,申報當年舉辦活動計劃,列入計劃後,應在
活動前10天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批後方可實施。本會組團出國出境、與境外組織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在活動前10個工作日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需辦理手續的,應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本會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條 本會的住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東湖南路7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本會履行下列行業自律職責:
(一)組織會員簽訂自律公約及其實施細則,建立自律公約執行情況檢查和披露制度,受理會員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投訴,採取自律懲戒措施,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依據章程或行規行約,組織制定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推動實施並監督會員執行,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三)建立健全銀行業誠信制度以及銀行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體系,加強誠信監督,協助推進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四)制定從業人員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對銀行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組織銀行專業人員資格考試和相關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的投訴件和發現的業內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湖北銀保監局,並做好湖北銀保監局批轉投訴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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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行業協會相關知識,我來給您普及,搜狐,2021-04-09
- ↑ 如何做好秘書工作,聚優網,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