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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辨,(梵名 Bhāvaviveka,或 Bhavya約490-570)。音譯婆毘吠伽、婆毘薛迦。又作清辯、明辯、分別明。為六世紀南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之論師,為南方末利耶那國(梵 Malyara)之王族。中觀自續派創始人,著有《般若燈論》、《中觀心論頌》等,立自續因之理,創中觀自續派見。《般若燈論》被諸大論師們共稱為將一切班智達、成就者的修法竅訣歸納總匯的一部殊勝論著。[1] [2]
龍樹的中觀思想經提婆傳至羅睺跋陀羅後逐漸衰微下來,到公元四、五世紀無著、世親建立瑜伽行唯識學派時,中觀思想極少有人研習。然而,到了公元六世紀時,中觀思想又一度盛行起來,清辨是當時恢復這一思想的主要人物之一,主要由清辨、佛護之努力而獲得中興。[3][4][5]
曾至中印度,師事僧護(梵 Sajgharaksita),勤習大乘經典與龍樹(梵 Nāgārjuna)之教說。後返南印度,弘場中觀思想。與磨羯陀國護法(梵 Dharmapāla)之瑜伽宗展開「空有之諍」。護法承繼無著、世親,說盡空之有;清辨祖述龍樹,主張盡有之空,彼此相破相成。[1]
或傳說師返南印度,曾做過南印度五十餘所寺院的住持,宣說教法,造中論釋,破斥同為中觀學派的佛護(梵 Buddhapālita)之說,如師所著之般若燈論釋,即可見與佛護之意見相左。佛護及其弟子月稱建立「中觀應成派」(Prasaṅgika,隨應破派),應成派的佛護繼承龍樹、提婆破而不立的傳統,認為龍樹的空「是遮非表」。清辨等則認為對空性要用因明的比量推論形式積極地加以表述,而不是「是遮非表」。空不是意味著否定一切,而是修持者在禪思中能夠達到的一種最高境界。[6]
晚年隱於馱那羯磔迦國南方山中,口誦真言示寂。
主要著作為大乘掌珍論二卷、般若燈論十五卷及傳入西藏之中觀心論頌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