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深圳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创办,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李泽沛、董立坤曾担任院系领导。1983年创办法学本科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1998年6月,获得国际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作为深圳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1]和社会学两个本科专业,获得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在校本科生和各类研究生近2000余人。三十七年来,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近七千余名法律等专业人才。
师资力量
深圳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专职教师66人。专职教师中现有教授20人、副教授32人、讲师17人、外籍教师1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4人。专职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占82%,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有近20人曾分别在美国耶鲁大学、俄国莫斯科大学、日本一桥大学、日本广岛大学、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日本大阪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德国科隆大学、欧洲大学研究院、英国兰开夏大学、英国东安哥利亚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加拿大约克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香港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留学获得博士学位、进修或讲学。有3位博士后[2]或博士后在站人员。 学院聘请新西兰前总理、世界贸易组织(WTO)前总干事长穆尔和世界著名国际法学家马兰祖克等为客座教授,聘请李广镇、高铭暄和韩德培为名誉教授,同时还聘请梁定邦、冯华健、饶戈平和肖志明等法律界知名人士作兼职教授。
学院荣誉
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学科点于1997年被评为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是当时广东省唯一的一个法学重点学科。1998年该专业获准设立硕士学位点,在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和民商法三个专业方向招收研究生。经济法、刑法和宪法-行政法四个专业也正在申请设立硕士学位点。深圳大学法学院与国(境)外法律界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与美国孟菲斯大学和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与金融市场中心)、德国明斯特大学、英国兰开夏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以及香港各大学等多所学府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进入美、英、法、德、澳、日等国的知名学府如纽约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罗杰斯特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和悉尼大学等继续深造。
深圳大学法学院是深圳特区法治建设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摇篮,也是WTO高级法律专才的培训中心。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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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法学到底学啥?你搞清楚了吗? ,搜狐,2017-06-30
- ↑ 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教授的区别是什么?很多人都答不上来!,搜狐,2018-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