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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赖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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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赖赖”中国当代作家李佩红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流浪狗“赖赖”

那是二零一四年的事了。

立冬后第二天,周末休息,惦着几位在马年扎堆生孩子的同事,去街上买礼物送上一份贺喜。

转到一家叫“水星家纺”的床上用品店,推门进店,看见落地玻璃门后角隅蜷着一只狗。毛色黄中夹白,脖子伸长,颌部贴地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我养过狗,扫一眼便知是蝴蝶犬和京巴狗的串种。

狗对气味有着异乎寻常的记忆,只要它熟悉了你的气味,无论过去多少年依然记忆犹新,至死不忘。养过狗的人身上保留着只有狗能识别的来自同类的气味,狗闻到这种味道便对你顿生好感,只要向它示好,它马上报以火热的回应。一般的狗见了我,会乐颠颠地跑到我跟前摇尾,而这只狗眼神冰冷,对进进出出的人视若无睹。我有意蹲下来摸它的头,它也没像别的狗那样在我身上摩来蹭去,舌头添我的手和脸。它极不情愿抬起眼皮瞅了瞅我,旋即低下去,缩起身体往墙角深处移动,再不搭理我,下巴支着地蜷卧在地上,目光迷离地望向门外。

这只异于寻常的狗引起我好奇。您的狗?我问迎上前来的店主人,一位面容慈和的中年妇女。

哪里,它是流浪狗。三年前,我的店刚搬过来,有一天早晨看见它趴在店门前,撵它走开,它很费力的往旁边挪动身体,地上留着一滩鲜红的血,不晓得是人打的还是被车压的。我看着它一寸一寸往墙根爬,眼中噙着一窝泪,心一下软了。我抱起它去了宠物医院。狗的四条腿粉碎性骨折,伤口溃烂发炎。医生说,恐怕活不了,就算救也是残废,不如安乐死。我想,既然这只狗与我相遇,那绝非无缘无故,也许上天的安排。我抱定决心救它,死马作活马医,我每天抱着这只狗去医院打吊针,买人吃的消炎药喂它,给它吃鸡蛋和肉,以增加它身体抵抗力。也不知是精诚所致还是这狗命硬,三个月后,奇迹出现了,它的伤口愈合,一年之后不但会走路还能奔跑了。

腿伤治好,到了该让它离开的时间。我放它走,它死活不走,一天二十四小时卧在店门口。早晨我一上班开门,它刺溜窜进屋,撵都撵不出去,赖上我了。我就叫它“赖赖”三年了,赖赖再没离开店半步。早晨,只要听见我的脚步声,就从窝里探出头观望,看见我马上钻出来。我给他喂过饭,它便尾随我进门,乖乖地趴在店里这个靠门的角落,成了真正的看门狗。下班关店门时,它很自觉地出门钻进窝里。

门外空调压缩机旁扣着一只纸盒箱,上面盖着一块布,那是赖赖晚上过夜的窝。我问店主冬天怎么办,店主说,冬天窝底换上厚棉垫子上面再盖上棉帘儿,它在里面不太冷。

城市的楼群像雨后春笋,层出不穷,节节拔升,大有“欲与天公试比高”的气势。公路中间安装上拉链似的铁栏干,汽车流星一般飞烁。人类建筑了城市,城市专属于人类,城市让人类的生活更舒适、更方便,城市也让人类愈加远离自然。活在城市里的流浪狗,有时还不如一只野猫。猫白天潜伏到地下通道或城市边缘,夜里出来寻找老鼠等食物。狗不会捉鼠,狗只能在垃圾箱里寻觅残羹剩饭。管理严密的城市垃圾,断了流浪狗的食物来源。尽管狗对这个世界要求极少,一碗水,一箪食,一个睡觉的小窝足已。对流浪狗而言城市危机四伏,仅仅穿越一条马路,往往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在公路上,我见过被汽车轮胎碾压,血肉模糊死在公路中间的流浪狗;见过战战兢兢欲穿公路,刚走几步,被呼啸而过的汽车吓得缩回身子的流浪狗;也见过学会了尾随人流走斑马线的流浪狗。城市里,大多数的流浪狗则被城管人员捕捉带走,它们最终的命运如何便不得而知。

对狗来说,生活在乡村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过去的长达几千年的时光里,它们大多数也都生活在乡村,职责是守家看院,替主人冲锋陷阵,围堵猎物,或是狗拉雪橇,奔驰在原野。狗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当然,乡村里不可或缺的还有马牛和驴。如今今非昔比,城市像横扫一切的飓风,把乡村里的青壮男女,粮食果蔬,甚至百年古树席卷而来,围绕着一个中心旋转,旋转。身在其中谁都无法预测未来的方向,随波逐流、随遇而安是唯一的生存之道。那些少了活气的村庄,像残喘的老狗,它阻止不了年轻人奔向城市的脚步,也阻止不了狗沦为宠物的命运。

现今,城里有钱有闲的人多了,养狗的人剧增,被抛弃的流浪狗也越来越多。狗不会打理自己,这一点狗不如猫,猫什么时候都把自己舔得水光溜滑。流浪狗蓬头垢面、刺毛乱炸,像来自地狱的幽魂,单从形象上就不招人待见,想到要命的狂犬病,人人避之不及,眼里行动透着厌恶。作为人,讨厌携带病菌且无美感的流浪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可恶的是那些为了金钱让狗无序繁殖,或买了狗又无情抛弃的人。城市里的狗,无论是收容、还是抛弃,完全取决于人的意志,养或弃理由同样凿凿。狗的命运从一出生似乎就已注定,或安享富贵,寿终正寝,或困厄流浪,暴死街头,全在于人手里的那根绳,人是悬在狗头顶的达摩克利斯剑。往前了说,狗和马、驴、牛、猪等动物原本放任于自然,远古人类最早驯化它们,尤其是狗,学会了取悦人,亲近人,忠实人的所谓“美德”的过程中,也学会了依附和依赖。像财主的管家,赋予它再多的赞扬,终不过是个忠实的奴才,是奴才就难逃被鞭笞驱离的危险,生存迫使它们更加奴颜婢膝。长期的历史事实证明,任何时候任何狗,都不要轻易丧失骨气、相信他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命运永远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可惜狗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为时晚矣。

长期和人类生活在一起,狗早就学会了察言观色,狗是聪明的。这只叫赖赖的狗再不想流浪,它想活,活着多好,哪怕做一只赖皮狗。它以它简单的头脑分辨着好人与坏人、哪儿危险、哪儿安全。赖赖是幸运的,它遇到了好心人。由此它认定主人,它报效主人唯一的方式就是为主人守门,做一只忠于职守的看门狗。除此之外,它绝不再相信任何人,对人类的冷若冰霜坚定地写在它的脸上,狗不会伪装,这一点狗远不及人。

据说,狗的智商只相当于人类3岁左右的孩子,孩子都很依赖大人,喜欢和大人亲热,赖赖一定也想和主人亲热,它也想被人抱在怀里撒欢,想到外面遛弯。但是它心里明白,自己不过是只被人收养的流浪狗,不是宠物狗。它不能像别人家的宠物狗无忧无虑疯来跑去,它始终安静地躲卧在门边的角落,只有这个角属于它。来店里购物的人并不全喜欢狗,主人不让它在店里跑动,那样会影响主人做生意,主人一旦生气,哪怕是一次,也不行,唯有不打扰收养它的主人和往来的客人,这样它才能长久地住下去,保全自己。

店主人笑着说,开店三年这只狗为她招揽了不少生意。这是一只招财狗。尽管它成了主人眼中的招财狗,可是它还是得夜宿街头,它仍然是只流浪狗。为了它,我自愿在此店消费,有了收入的主人笑容满面。离去时,夕阳低垂照在玻璃门下,赖赖依旧低眉敛目,专注于门外的世界,我推门出去它眼皮都没抬一下,反而是我,回头看了它一眼,又看了它一眼。[1]

作者简介

李佩红 女,汉族。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石油作家协会理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