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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字母

注音字母,简称注音符号,又称注音字母,是为汉语汉字注音而设定的符号。以章太炎的记音字母作蓝本,1913年由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颁行。

注音符号原共39个,排列照"三十六字母"顺序以"ㄍㄎ"开头,1920年改订顺序,增加一个"ㄜ"共计达40个。注音初期以读音统一会所定字音为准,故有"ㄪ(万)v、ㄫ(兀)ng、ㄬ(广)gn"三个符号,后改以北京音为准,"ㄪ(万)、ㄫ(兀)、ㄬ(广)"只作注方言之用,仍使用的有37个(声母21个,韵母16个)。 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将注音字母改称为"注音符号",正式的称呼是"国语注音符号第一式"。[1]

相对于拼音来说,注音符号有时简称注音。在中国台湾地区,小学生在学会汉字书写之前,会先学习注音符号作为中文字的替代写法。在生活实用上,注音符号也用在标注生字的拼音,也是普遍的打字输入法[2]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国语注音符号

外文名称 Chinese zhuyin

类型 半音节文字

语种 汉语

创造者 章太炎

使用国家 中国

使用时期 大陆1918- ,台湾1946-

标音字母 简单汉字或汉字某些部件加以修改

标音方法 注音字母(注音符号)

拼音字母 声母、韵母

管理机构 教育部

个数 44个

发展历程

第一式

191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召开临时教育会议,通过"采用注音字母案"。

1913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期间备有"记音字母",凡三十八,声母二十四,韵母十四,临时用于审定"国音",当时,以刂为ㄉ,丨为ㄍ,彡为ㄙ,为ㄟ,厶为ㄥ,并未立ㄦ。后将之正式通过,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公布。

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发布"注音字母",此字母为改良旧日反切而作,用以标注汉字读音,故曰"注音字母"。凡三十九,声母二十四,韵母十五(新增韵母ㄦ;"一"竖写作"一",横写作"ㄧ",以区别破折号"--"),其中,有十六个参考了章炳麟的"纽文韵文:

"ㄌ"、"ㄋ"、"ㄇ"、"ㄈ"、"ㄗ"、"ㄘ"、"ㄙ"、"ㄕ"、"ㄏ"、"ㄧ"、"ㄩ"、"ㄛ"、"ㄟ"、"ㄠ"、"ㄢ"、"ㄥ"

再另取部分汉字得出其余二十三个字母,并造一字母"ㄦ"。

1919年,印行《国音字典》(老国音),注音字母为标注国音之用,亦可名曰"国音字母",又依音理改订字母次序:

ㄅㄆㄇㄈㄪ、ㄉㄊㄋㄌ、ㄍㄎㄫㄏ、ㄐㄑㄬㄒ、ㄓㄔㄕㄖ、ㄗㄘㄙ、ㄧㄨㄩ、ㄚㄛㄝ、ㄞㄟㄠㄡ、ㄢㄣㄤㄥ,ㄦ。

1920年,特开临时大会,从"ㄛ"分出"ㄜ",初时"ㄛ"兼表两音,令人茫然,而"注音字母"业已颁定,不便再有增加,故于"ㄛ"上方正中加小圆点"·",以示区别,后连写成"ㄜ",注质、月、陌、职、缉诸(入声韵)开口呼之字,"ㄛ"则用于注歌、哿、个、觉、曷、药、合诸韵中字,又决议"ㄦ"兼做声母,用于转写外文。

1930年,中央常务会议决议,注音字母改称"注音符号"。

1932年,在"编定《国音常用字汇》特组会议"时决定,为了说明上的方便,添补一个注音符号"ㄭ(匝)",作为"ㄓ"、"ㄔ"、"ㄕ"、"ㄖ"、"ㄗ"、"ㄘ"、"ㄙ"7个声母单独成音节时的省略韵母(即虚母)。

同年5月7日,正式以"新国音"取代"老国音",汉语改采北京音为标准,"ㄪ(万)v、ㄫ(兀)ng、ㄬ(广)gn"三个符号不再使用,只用于标注方言。

第二式

1986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以罗马字拼写的汉语译音系统"注音符号第二式"。由于注音符号在台湾地区推行相当成功,小学生皆被要求熟练使用。所以在闽南语、客家语的教学上,教育主管部门另外增添新符号以使之能够拼读这些"乡土语言"(方言),这些新符号已收录至Unicode编码中的"Bopomofo Extended"区。

在2000年左右,台湾教育主管部门颁布一套通用拼音规则。尝试以拉丁化的拼音方式取代注音符号(ㄅㄆㄇㄈ)的使用,并取代注音符号第二式(MPS II),已落实在地名拼写上。

2008年9月16日,台当局"行政院跨部会会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提案,确定未来中文译音政策将改采汉语拼音,不再使用民进党政府6年前决定的通用拼音。持续多年的两岸"拼音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注音符号"仍为中国台湾地区汉字的主要拼读工具之一,是小学语文教育初期必学内容;中国大陆地区自1958年推行汉语注音方案以后停止推广使用,但在汉语字典等基础工具书中对汉字注音时仍有标注。

台湾推广

在现代标准汉语使用的注音符号有37个(声母21个,介母3个,韵母13个)。1986年,台"教育部"公布以罗马字拼写的汉语译音系统"注音符号第二式",因而把注音符号称为"注音符号第一式"。台湾小学生在学会汉字书写之前,必须先进行为期十周左右的注音符号教学,以作为其后汉字发音的拼读工具。

生活实用上,注音符号是标注生字的拼音,也是普遍的汉字输入法。注音符号在台湾推行相当成功,小学生皆要求熟练使用。在台湾闽南语、客家语的教学上,教育主管部门另外增添新符号以使之能够拼读这些"乡土语言"(方言),称之为"台湾方言音符号"。

拼音转换

汉语注音符号和汉语拼音都能表示汉字的读音,因此它们是可以互相转换的。一般来说,从注音符号转换为汉语拼音,可以直接将每个注音符号转换为对应的汉语拼音符号即可,具体的对应可参见注音符号的表格,其中括号内即为对应的汉语拼音符号。但是有几点需要注意:

"ㄜ"对应汉语拼音中的"e","ㄝ"对应汉语拼音中的"ê"。然而在汉语拼音中,"ê"除个别单用情况外,均被简写为"e",如"ie"、"ue"等。另一个特殊情况是"ㄦ"汉语拼音写作"er",但作韵尾时仅写"r"。

由于北方方言中"风、峰、翁"等字大多因为异化作用发成ong,故而注音方案并未单独设置"ong"的符号,所以"ㄨㄥ"在汉语拼音中写作"ong","ㄩㄥ"写作"ueng"。

因为没有实际上的"iu"、"ui"等音节,所以韵母"丨ㄡ"即"iou"在拼音方案中简写作"iu","ㄨㄟ"即"uei"简写作"ui","ㄨㄣ"即"uen"简写作"un"。

单成音节的"丨"、"ㄨ"、"ㄩ"分别写作"yi"、"wu"、"yu"。"ㄩ"在很多情况下简写成"u",详见汉语拼音方案。

在旧式注音拼法中,"ㄓ、ㄔ、ㄕ、ㄖ、ㄗ、ㄘ、ㄙ"等音节需加符号"ㄭ"注成"ㄓㄭ、ㄔㄭ、ㄕㄭ、ㄖㄭ、ㄗㄭ、ㄘㄭ、ㄙㄭ",新式中则不需,单注"ㄓ、ㄔ、ㄕ、ㄖ、ㄗ、ㄘ、ㄙ"即可,需要特别指出其韵母时,仍用符号"ㄭ"表示。但汉语拼音中仍类似旧式拼法,必须添加韵母"i"方可组成音节,故这些音节在汉语拼音中写作"zhi chi shi ri zi ci si"。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