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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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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The People's Congress Of Henan Provincial),是河南省的國家權力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是河南省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1]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現任中共河南省委書記,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樓陽生。

目錄

人事任免

2019年1月19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王國生為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趙素萍、馬懿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1年1月21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選舉李公樂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吉炳偉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2021年1月21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接受李文慧、王保存兩位同志辭去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

2021年6月16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選舉樓陽生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22年1月8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關於接受趙素萍、張維寧兩位同志辭去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選舉孔昌生、李亞、穆為民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歷史沿革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於1954年8月。第一屆任期自1954年8月至1958年12月;第二屆任期自1958年12月至1964年9月。兩屆共舉行10次代表大會會議。第三屆僅於1964年9月舉行過一次會議。1966年「文化大革命」運動開始後,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活動完全中斷。

根據1975年制定的我國第二部憲法的有關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職權由地方各級革命委員會行使。所以,將省革命委員會執政的時期視為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省人民代表大會恢復活動。

組織機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河南省18個地市和駐豫解放軍代表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如今是第十三屆,設置8個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受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

主要職責

照國家憲法[2]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

(二)保證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在河南省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三)審查和批准河南省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四)討論、決定河南省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五)選舉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六)選舉省長、副省長;

(七)選舉河南省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八)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九)聽取和審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十)改變或者撤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十一)撤銷河南省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二)罷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和由它選出的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十三)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十四)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五)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十六)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