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淀在生命中的味道(赵丰)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沉淀在生命中的味道》是中国当代作家赵丰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沉淀在生命中的味道
西瓜皮
记忆中,最初的味道是被当代人类视为垃圾的西瓜皮。
我握着削铅笔的小刀,小心翼翼地把被大人扔在地上的西瓜皮上的泥土削去,捧起西瓜皮,伸出舌尖贪婪地舔着残剩的红瓤,夏日的凉爽滋润着童年的身心。低下头,张开牙齿,将红瓤一点一点地啃下,送进肚子。那狼吞虎咽的细节,那舔舌头的快感,至今仍留存在我的记忆中。
西瓜皮构成了一个童年的美餐,背景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的夏天。那个瞬间,我在幸福的呻吟。幸福源于一块西瓜皮,完全是饥饿带来的感觉。
那啃吃西瓜皮的细节让记忆的摄影师按下永久的快门。以至于,在后来的岁月中,再丰盛的宴席也对我构不成诱惑。一个人,往往保留着最初对味道的美感。
西瓜皮具有物质的属性。让哲学家面对一块西瓜皮,会让哲学家产生出物质是自然界中一切过程的唯一源泉和最终原因的结论。
有一些情节和细节在记忆中挥之不去。炎阳下,一张低矮的桌子,苍蝇围绕着西瓜皮转悠,卖瓜的大爷不停地用一把芭蕉扇将它们挥赶。是傍晚了,夕阳将大爷的的背影送进一条长着梧桐树的窄巷。梧桐树叶在风中哗啦啦的响,那扭曲的身影为窄巷画上了一个黑色的问号。许多年过去后,当我站在那个问号处时,一位红衣少女正滋滋有味地吃着一只虾。那虾的形状极像记忆中那位大爷的形体。少女用修长的指甲剥开了虾的皮肤,将虾肉一点一滴地送进张开的唇。那也是一种味道,一个和西瓜皮相互照应的味道。
窄巷,以及梧桐树都消失了。一座巍然挺立的海鲜楼,顽固地阻碍了我的视野。我装模作样地和朋友以及家人走进海鲜楼,啃吃着螃蟹、膳鱼,还有虾。然而,却远远吃不出当年西瓜皮留给我的味道。是西瓜皮改变了我的思维方式,还是我挖掘出了西瓜皮本身在那个时代所潜藏着的价值观念?
童年,我啃吃着西瓜皮时,生命的本质也就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我毫不怀疑自己的胃功能已经异化。幸福的含义无法解释。一万个人有一万种解释。
由啃吃西瓜皮引发的幸福,是人的生命中独特的生理和社会现象。
妈妈菜
匍匐于泥土之上,长着胖嘟嘟成串的叶片,这便是乡下人所叫的妈妈菜。
童年,在地里挖野菜时,我俯下身子,我亲昵地抚摸着妈妈菜,不忍连根拔下。
妈妈菜生命的秘诀是:紧贴泥土,就会获得安全感。我相信,任何一种植物,都具备着生存的智慧。
田头路边,随处可见妈妈菜的身影。即使拔起久晒,也不会枯死。出身贫贱,却生命持久。它开出的花,有红黄两种,细碎的花朵,张开在几片叶子的中心,不张扬,也不艳丽。忽然记起陶渊明说过的两句话: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含义是:不为富贵而匆忙追求,不为贫贱而忧虑悲伤。这两句话用在妈妈菜这样的植物身上,是再恰当不过了。
在乡下人的思维里,妈妈菜是进入野菜行列的。一开春,乡下人就会挎着篮子,连小铲也不用,稍一用力就连根拔下。祖母用它做凉拌菜,做粥,炒鸡蛋,包饺子。童年里,我最喜欢吃祖母做出来的“碱疙瘩”。它的做法是:将妈妈菜洗净,切碎了揉进面粉里,拌匀团成团,加入碱、盐,放在篦子里压扁蒸熟,出锅后切成块状,调一碗蘸汁,调入油盐酱醋,捏着“碱疙瘩”块蘸着汁吃。如此的吃法,才能真正吃出妈妈菜的味道来:有点甜,有点咸,一种淡淡的、奇异的芳香。
前些日子赴一个朋友的宴会,席上上了一道菜,竟然是童年时用妈妈菜做的碱疙瘩。朋友挤挤眼说:尝尝,是什么味道啊?其他人还在迟疑着,我第一个举手筷子伸向它吃到嘴里,接着一口就尝出了妈妈菜的名字。于是满座惊喜,说竟然还有用“妈妈”做名字的野菜啊!所有人都伸出筷子,滋滋有味地夹起它吃了起来。
“好吃,好吃!”这餐桌上加进了红油、辣椒等调料的碱疙瘩,令在座的朋友胃口大开。
妈妈菜,这个平凡得如泥土一般的植物,竟登上了鱼肉之桌、大雅之堂。这是我绝对没有料到的。有时静下来这样想,人生命的根在泥土里,天上飞的鸟儿可以吃,地上跑的动物可以吃,水里游的鱼虾可以吃,但泥土里生长出的植物绝对不能不吃,否则就违背了生命的科学,患上这病那病的。妈妈菜,作为最亲近泥土的植物,无疑具有适宜于人体的营养价值,吃了它一万个放心。
用“妈妈”这样亲切的称谓作为一种野菜的俗名,它自然带着人性的呼唤,亲切,温暖,潜入了我情感的最深处。
妈妈菜的别名还有长命草、五行草、爪子菜、地马菜,《本草纲目》里又称它为九头狮子。这个名字,令我一头的雾水。
地瓜
地瓜,家乡人叫它红芋。
在我的生命体中,地瓜的味道穿越着时光的隧道,已沉淀许久。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粮食不够吃,地瓜就起了补充的作用,一日三餐几乎都离不开它。
地瓜的叶子我们这儿叫做蔓,形状类似于人的心脏,又像鸭掌,枝条很长,爬得满地都是,且亲密无间地交织着。纠缠,这是地瓜蔓温情的表述。
秋天,地瓜就该出土了。大人们挥着䦆头小心翼翼地刨着,我们跟在后边捡拾。在黑暗中度过一生的地瓜终于问世了,睁开眼,它就看见了阳光,看见了南山,享受到了风和空气的抚摸。刚出世,它带着一身的泥土,仿佛舍不得离开养育了它一生的母体。人们把它运回到生产队的秋场上,再之后藏进了一家一户的地窖里。
孩子们喜欢吃烤地瓜。在野外拢一堆包谷杆,用火柴点燃,把地瓜放进去烤。不过,那火候很难把握,烤出来常常半生不熟,皮完全焦黑,味道是脆脆的甜,又有一种黏糊糊的味穿越身心。
地瓜的叶子用来做菜,做法有很多种。母亲常常变着花样,将不同的味道送进全家人的食管和胃里。第一种吃法是把地瓜叶用开水烫熟,简单地用盐醋一调,拌成凉菜,带着点生涩的地瓜叶就进了肚子,一种刺激肠胃的感觉。地瓜的第二种吃法,是将地瓜叶同萝卜叶、白菜叶、油麦菜混在一起清炒着吃,那味道就五味杂陈了。第三种吃法,是将它的叶子晾干收藏,到冬天没有菜吃的季节拿出来切成条,放进玉米面做成的粥里。当然,玉米糊糊的碗里有几块地瓜,这样的早餐和晚餐也不错。
地瓜的果,大多是切成块状放进稀饭的锅里,同玉米的颗粒结成兄弟,做成粥后清香爽口,有时也下在面条的锅里,
童年和少年,直到青春时期,我的生命跟地瓜结缘最多,那味儿沉淀于生命体内,真是一种幸福绵长的滋味。地瓜的味道,是我永远的幸运,值得一生的敬重。六十岁将至,我还是钟情于吃它的叶子和果。
是啊,地瓜的香甜可以浸染岁月。由此,我对地瓜满怀深情,静静地守候一生的时光。
小时候最喜欢的是那种红心的地瓜,那味道绝对甜得让我发馋。现在清早陪妻子去菜市场,妻子眼尖,一眼就分辨出是不是红心的。我问她你凭什么,她笑笑说,凭感觉。我没辙了,感觉这东西是强求不来的。受我的影响,她也喜欢上了地瓜。
陪妻子去菜市场,我的眼光只在地瓜的身上忽悠,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它是红心的吗?那一刻,我的喉头阵阵蠕动,甜香的味道顿时涌进胃里。
萝卜
生克熟补。这说的是萝卜。这就可见,萝卜对于人体是有益的。
同地瓜一样,萝卜也是在泥土的“子宫”里孕育成型,不过会从泥土里伸出小半截身子来。与地瓜相比,它的性格有点外露。
在乡下二十多年的日子里,乡亲们种的最多的蔬菜除了地瓜,就是萝卜。它大多种在村子的附近,或者秋场的边缘,甚至屋前屋后。夏日来临,我的眼界里绿油油一片。
萝卜的叶子,家乡人叫它萝卜缨子,祖母用它“窝浆水”。家乡人说的“窝”,实际上是一种发酵过程。把萝卜从泥土里拔出来,将叶子用手指揪下来,洗净后在开水锅里一滚,捞起放在瓦罐里,再将“母子水”烧热浇进瓦罐里,捂紧盖子,第二天再投进点面汤,用筷子搅动几下,两三天后便可食用,味道是酸的。小时的我,常常被它酸得龇牙咧嘴。成人后,却渐渐的喜欢上了它的酸味。
酸甜苦辣,这是生活的全部内容。酸字当头,当是人生的第一种味道。
用萝卜叶子“窝”成的“浆水”,一种吃法是喝稀饭就馍吃,另种吃法是做“搅团”和“凉鱼鱼”的汁。无论是做菜还是做汁,都少不了油泼的辣子。如果是夏秋天热的日子,大汗淋漓的进屋,一碗“凉鱼鱼”下肚,那种凉爽、酸辣的味道,足可以逼退体外的炎热。
刚离开泥土的鲜萝卜娇气,既怕热也惧冷,最好的储藏办法是在上冻后埋在土里。“大地是最好的避难所”。这是英国作家詹·豪厄尔说过的话。乡里人哪里会知道这个洋人?这完全是经验之举。即使是埋在泥土里,也等不到天气暖和,就要吃完土埋的萝卜,否则它就会糠心,或者生芽变质。
祖母像个哲人,总是把平淡的生活用富于哲理的句子说出口。对于萝卜,她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冬吃萝卜夏吃姜,不要医生开药方。”她举着菜刀把萝卜生切成片,拿起一片递给我,看着我吃进肚子,什么时候打出一声响嗝,她就喜滋滋的喜上眉梢。要是上火了,感冒了,拉肚子了,咳嗽吐痰,她就熬半锅萝卜汤,加些生姜片、葱白让患病的家人喝下去。就是全家人都没毛病,她也会隔几天熬一大锅让全家人喝。
生吃的萝卜清嗓润肺,那种既甜又凉的味道进入口腔,而后沁入肠胃,荡漾在我的身心。那种感觉,顺延着时间的隧道,爬满记忆的老屋。
祖母是我生活的导师。现在的我,依然喜欢喝萝卜汤,暖胃润肺。我的气管不好,到了冬天就咳嗽。按照祖母的偏方,用糖渍萝卜化痰止咳和润肺利咽。
夜深人静,妻子熟睡,我写作有点累了,烟又抽得嘴臭,便把一个生萝卜切成片,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个碟子里。思维僵滞时,便拿一片放在嘴里。怪了,那东西不但清口臭,润嗓子,还有催发思维的作用。
你说,我如何不喜爱萝卜呢?
前些年,酒席上很少见到萝卜,近几年宴席上多了道萝卜片或萝卜丝的凉菜,心里很是欣慰。
这世上,吻合我的性情和心思的事情还有许多。
由此,我感谢生活。
知了肉
知了的学名是蝉。不过,除非用文字的表述用蝉以外,我一直沿袭着童年的叫法,称它为知了。我们家乡的人口音重,叫出来就成了“自乐”。
童年以至少年时期的我,每当知了的叫声响起,我就钻进树林里,寻找知了的壳。它常常是攀爬在树身上,有时也挂在树叶上。
童年的记忆中,仿佛都是夏天,我穿行在树和树结合着的空间。我的目标是知了蜕下的壳。那壳伏在树身上,攀在树枝上,爬在树叶上,显示着孤独的美。
我收获知了壳的目的是在药店换取钱币。知了壳可以入药,给人类带来健康以及幸福。而我,却可以用它换来钱币。记忆依然逼真,那个药店在距离村子不远的庞光镇街道路南,台阶很高,我抱着知了壳攀登着,似朝圣教堂般虔诚和庄严。
三年级那年的暑假,我第一次尝到了知了的肉香。
一个雨后的中午,我在村东的一片杨树林搜寻着知了壳。一位陌生的男孩子忽然出现了。他也许和我一样的年龄,眼睛如知了壳一般的明亮。瞧着我上树,他在发笑。我有点气恼,躲开他攀登上另一棵树,谁知他又跟了过来。等我下了树,他说你吃过知了肉吗?很香的。这一瞬间,我忽然不讨厌他了,便问他怎么吃啊?他说你能逮住一只活着的知了吗?我说那有什么难的,便悄悄地上树,捉住一只正在潜心鸣唱的知了。
他让我捡些树枝来,自己飞跑回家取来一盒火柴。在树林里,我们点燃了树枝,他把一把泥土放在一个水坑里和成泥,包裹住了那只活着的知了放进火堆里烧。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在树林里拾树枝过来朝火堆上添柴。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他说熟了可以吃了,就熄灭了火,拿出来那只被泥包裹着的知了。
剥去泥,一只黄亮的、烤熟的知了就呈现在我的眼前。
他用手指撕下一小块塞进嘴里,又撕下一块递给我,说尝尝啊,味道咋样?
我疑惑着,但是看他吃得很贪婪的样子,就张开嘴巴塞进去那块知了肉。一种从未有过的香喷喷的味道弥漫在口腔里。此前,我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吃到生产队里分到的猪肉。肉的诱惑,对于童年的我是那样强烈。
知了的肉香,与猪肉的味儿完全不一样:细腻、柔滑。
这是我生命中完全崭新的味道。分吃完了那只知了,我忽然有了一个强烈的念头:再捉几只知了,烤熟让我吃饱。这样的幸福感觉,我之前为什么没有找到呢?
少年的母亲在喊儿子回去。他起身跑了,树林里只剩下一个孤独的我。 就在这个时候,树林里的知了忽然一起嘶叫起来,宛若一出愤慨激昂的大合唱,在谴责我的罪行。我突然有了犯罪的感觉,浑身颤抖着跑出树林。
我是一个孱弱的孩子,从躯体到心灵都不会轻易的残杀一只生命,那怕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可是,十岁那年的秋天,我却烧死了一只知了,并且吃了它的肉。越往生命的深处行进,我越发感到自己的卑鄙,自己的残酷。
我对捕捉知了壳,从此失去了兴趣。
那片杨树林,是我上学必经之地,每次从它身旁走过,我都会止不住的哆嗦。
后来,我知道了那少年的名字:王全全,与我在一个年级,却不同班。一碰到他,我就如临大敌地躲开,令他大惑不解。
那个夏天,我突然长高了。
许多的岁月过去,那片杨树林早已成为村里人家的住房。炊烟升起,我就知道,饭菜的味道即将进入主人的口腔,而后进入食管和胃。生活与过去不一样了,饭菜的味道是越来越香,越来越可口了。但他们可曾知道,一个少年曾经在这儿将一只烤熟了的知了吃进了肚子?
具备了精神因素的我,对知了退壳的过程有了审美的认识:它是在践行着从物质到精神的蜕变。具备了精神品位的知了,才会不知疲倦地在大自然中吟诵着高尚或者悲伤的诗词。残留在树身、树枝、树叶上的壳,我以为是卸去了生命和灵魂负荷的精神贵族。
知了隐含一种禅意。禅意似乎有点神秘,但它确是一种意境,一种晶莹如空的意境。
在生命的初期,一只被烈火焚烧的知了曾经误导我对幸福含义的解读。
充满诱惑的味道,并不都是幸福的感觉。 [1]
作者简介
赵丰,陕西户县人,1983年开始文学创作,2012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