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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广告协会是经江西省体改委“赣体改(1986)11号”《关于同意成立江西省广告协会的批复》同意,并按中共江西省委赣办发(1986)19号文件有关规定,于1986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其性质属全省性的广告经营单位自愿联合组成的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1] ,接受江西省社团管理局的管理,法定代表人是会长,现任会长为沈庆中。江西省广告协会受江西省工商局的直接领导,在业务上接受中国广告协会的指导。协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设有一室二部(综合办公室、会员管理部、法律信息咨询部),核定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
机构简介
1999年4月经江西省工商局局机关党委批准,与江西省广告公司一并设立了中共江西省广告协会支部委员会,赖传金同志为支部书记,支部现有中共党员11人。
江西省广告协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了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了三届理事会和执行理事会[2]。其中协会第三届领导机构设会长1名、副会长8名、秘书长1 名,共有理事单位53个,执行理事单位26个,单位会员150个,团体会员11个。
协会下属有三个专业委员会:电视广告委员会、报纸广告委员会、广告公司委员会。他们为专业工作机构,受执行理事会的领导,自行开展活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需求,协会还将陆续成立学术专业委员会和法律专业委员会,分别从事广告学术研究和法律咨询服务,调解行业内外部纠纷及诉讼代理工作。
主要任务
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对行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主要任务是抓自律,促发展,具体任务有:
1、宣传贯彻有关广告管理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管理,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就有关广告管理、行业规划向政府提出建议。
2、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单位和工商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市场、行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3、开展国内外人员培训和学术理论研究,提高广告从业队伍的思想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4、组织开展、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材料和工艺,举办本行业的全省性和全国性展览会、展销会。提高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水平。
5、建立广告发展基金会,为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6、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代表和统一组织江西省广告界参加国内、国际广告组织及活动。
7、开展行业资质检评活动,向社会推荐资质优秀的单位,开办广告专业教育机构,促进会员单位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广告经营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广告的真实性,提高广告的思想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向社会提供广告行业法律咨询服务,调解行业内、外部纠纷。
江西省广告协会是经江西省体改委“赣体改(1986)11号”《关于同意成立江西省广告协会的批复》同意,并按中共江西省委赣办发(1986)19号文件有关规定,于1986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其性质属全省性的广告经营单位自愿联合组成的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接受江西省社团管理局的管理,法定代表人是会长,现任会长为沈庆中。江西省广告协会受江西省工商局的直接领导,在业务上接受中国广告协会的指导。协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设有一室二部(综合办公室、会员管理部、法律信息咨询部),核定有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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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民生咨询解答】什么是社会团体?,搜狐,2018-12-20
- ↑ 理事会的职责,豆丁网,201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