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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道,是地方监察区名称,辖境长江之南。在唐前期是监察区,非行政区。安史之乱后,随着藩镇割据,道和节度使合二为一,成为行政区。唐贞观元年(627)置,辖境在长江之南,故名,东临海,西抵蜀,南极岭,北带江,领润、常、苏、湖、杭、睦、歙、婺、越、台、括、宣、饶、抚、虔、洪、吉、袁、郴、江、鄂、岳、潭、衡、永、道、邵、朗、澧、辰、巫、施、思、南、黔、费、夷、溱、播、珍等州,为今浙江、江西、湖南及江苏、安徽、湖北之大江以南、四川东南部、贵州东北部之地,治所在越州大都督。[1]
历史沿革
江南道是唐代的地方监察区名称,道治越州(今绍兴),唐代前期下辖地区相当于今江苏南部、江西、浙江、湖南及安徽、湖北之大江以南、四川东南部、贵州东北部之地。
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和岭南道。[2]
贞观十四年(640年)全国共设360州(府),下辖1557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又分天下为15道,即将山南道、江南道各分为东、西道,又增设了京畿道、都畿道和黔中道。 遂全国分为十五道,于各道置采访黜置使,以监督地方州县的官员,并考察地方官吏的吏治。乾元元年(758年)撤销江南东道,此后不再设置江南东道。江南东道领润、常、苏、湖、杭、睦、歙、明、衢、处、温、婺、越、台诸州,加上天宝初划自岭南道福、建、泉、汀四州,共18州。江南西道,领宣、饶、抚、虔、洪、袁、郴、江、鄂、吉、岳、潭、衡、永、道、邵、连诸州,共17州。黔中道,领黔、辰、锦、施、巫、业、夷、播、思、费、南、溪、溱、珍、充等州。
分江南道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三个监察区。
江南东道临时监察区:733年—758年置,驻苏州(今江苏苏州市),辖地为今江苏省苏南地区、上海市、浙江省全境、福建省大部分地区及安徽省徽州市。乾元元年(758年)撤销为浙江东道、浙江西道和福建道。此后不再设置江南东道。
江南西道临时监察区:733年—758年置,驻洪州(今江西南昌市),辖地为今江西省(婺源县、玉山县除外)全部、安徽宣城市(绩溪县除外)、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池州市、湖北鄂州市、湖南岳阳市、长沙市、衡阳市、永州市、道县、新田、江永、宁远、江华瑶族自治县、郴州市、邵阳市和广东连州市。
黔中道监察区:治黔州(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辖今四川部分,重庆东南,两湖西部和贵州大部。
乾元元年(758年),撤销江南东道,重新设置浙江东道节度使、浙江西道节度使和福建观察使。此后不再设置江南东道。撤销江南西道监察区,以原江南西道区域设置江西观察使(基本等于今江西省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