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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摩拉比(HAMMURAPI)(来:亚甲文〔亚摩利人的〕的 Hammu-rapi,“汉摩〔神〕医治”) ,基督教圣经人名。
基督教是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的总称。基督教的经典是《圣经》。《圣经》中记述的都是上帝的启示,是基督教徒信仰[1]的总纲和处世的规范,是永恒的真理。基督教主要节日有圣诞节、受难节、复活节、升天节、诸圣日(万圣节[2])等。
简介
1. 巴比伦王,约主前1792至1750年,第一亚摩利朝代之第六位。
2. 耶克哈(Yamhad)地(亚勒坡)两位君王的名称,第一位大约是主前1760年。
3. 主前二千年期中叶的库尔达(Kurda)王。
4. 主前二千年期一个普通名字,特别流行于米所波大米上游地方。上述的 1. 曾被鉴定为*暗拉非(创十四1)。
据记载,“巴比伦的统治者”汉摩拉比(比 Hammurabi 更正确的写法是 Hammurapi)有十或十五位小君王“随着他”,正如当时代拉萨的赖辛(Rim-Sin of Larsa)一样,而伊斯能拿的伊巴皮伊勒(Ibal-piel of Eshnunna)则有二十位小君王。根据同一份马里信件(Mari letter),所有这些小王都不及耶克哈的统治者有势力。
汉摩拉比起初致力于夺取*巴比伦以及幼发拉底河流域的控制权。到了主前1764年,他已击败亚述、伊斯能拿和以拦的盟军,翌年击败赖辛,到了主前1761年就击败*马里的心利林(Zimrilim)。他统治期间,显出他独特的个人风格,企图成为唯一君主,统一米所波大米。但今日他被判定为差劲的治理者。主后1902年在书珊(Susa)出土的一块岩石碑上,收集了他的一些法律判语(不是法“典”;例如,有关杀人案的法律是没有的)。这是他在任期之末以“公义之君”自居,向国家之神玛尔杜克(Marduk)所作的汇报。汉摩拉比律法( = LH)的282段经过粗略的编排,包括:偷窃个案及其他事类的判决(LH 1-25)、财产(26-49)、商业法律(100-126)、婚姻(127-161)、女祭司(178-184)、收养(185-194)、袭击(195-240)、农作个案(241-267)、价格和薪金(268-277)以及有关奴隶的附录(278-282)。其中一些个案和判决与较早期的律法汇编(吾珥南姆 [Ur-Nammu]、里辟伊施他尔 [Lipit-Ishtar]、伊斯能拿 [Eshnunna])相似。有一些在字眼上与旧约的个案相同,例如作假见证(LH 1, 3-4;参:出廿三1-3;申十九16-20)、绑架(LH 14;参:出廿一1-2)、交托人看管的动物失踪(LH 266-7;参:出廿二10-13);正如对伤人的牛的主人所作的警诫(出廿一35-36),可与伊斯能拿律法第53条相比。许多有关婚姻、离婚和性侵袭的特殊个案都有同样的解决方法,例如,与已婚女人行淫的惩罚是双方都要接受死刑(申廿二22;LH 129)。在一些其他个案中,罪行相同但是惩罚方式却不一样,而希伯来人的律法似乎一贯地更符合人道。在大多数个案中,法律上的处理是不同的,但若与旧约作精细比较则很困难,因为提及的只是已成立的事实(没有支持证据),接续便是口头的判决。故此,这些律法反映巴比伦人对法律和秩序的态度,而这地区性的现象在古代近东大部分地区来说是普遍的。
参考文献
- ↑ 信仰的价值、存在形态及特性,豆丁网,2016-01-06
- ↑ 关于万圣节的概述,学习啦,202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