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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旭斌

段旭斌,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湖南省资兴市人,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6月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大学学历,在职研究生学位,200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018年4月,段旭斌受到撤销中共汝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汝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待遇。

基本内容

中文名:段旭斌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湖南农业大学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80年2月

人物履历

2002.07-2003.09 汝城县暖水镇人民政府干部

2003.09-2006.11 汝城县委组织部干部

2006.11-2007.07 汝城县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主任

2007.07-2008.08 汝城县委办副主任

2008.08-2009.01 汝城县濠头乡党委副书记

2009.01-2011.08 汝城县濠头乡党委书记

2011.08-2015.12 汝城县文明镇党委书记

2015.12-2016.09 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016.09-2018.05 汝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人物事件

2017年5月,郴州市纪委接到省纪委转来的问题线索,反映段旭斌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随即,市纪委成立调查组经初核后对段旭斌立案审查。调查发现,段旭斌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每逢中秋、春节期间,以拜年过节为名向26名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赠送礼金11万元;2013年至2014年,以新年“开门红”“提新车红包”等名义多次发放津补贴共计11.32万元。

段旭斌在汝城县可谓年轻有为,1980年出生的他,在31岁的时候就经过了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等岗位的历练,到汝城县比较大的乡镇文明乡担任乡党委书记一职,2016年又升任汝城县副县长。

在担任文明乡党委书记后,段旭斌的心态变了。在他看来,拿公款送礼,一方面确实是为了争资立项、创先争优,另一方面他也在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希望借机与领导联络感情,搞好关系,争取对个人的关心和支持。

有了这个心理,段旭斌每逢过节就开始走动。县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甚至市直单位的一些领导干部都是他“活动”的对象,通常每人送一个2000元左右的红包,有时还带些烟酒和土特产。而“活动”经费的来源则是乡镇的“小金库”,段旭斌在任文明乡党委书记期间,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列工程项目、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各类项目资金超过100万元。

账上有了钱,段旭斌就任性起来。文明乡用套取的项目资金购置了一台越野车,车提回来后,经段旭斌决定,给乡镇11名党政领导每人发放600元提新车红包,两名提车工作人员每人300元提新车红包。[1]此外,在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段旭斌都会给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开门红”红包。2013年至2014年,段旭斌多次发放津补贴共计11.32万元。

此外,段旭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段旭斌受到撤销中共汝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汝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待遇。目前,相关领导干部都已退缴段旭斌送的红包礼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