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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雲《紅樓夢》人物,賈寶玉的丫鬟,首出場於第二十四回。她的故事可能在作者早期增删《石头记》时即已略去,故作品仅第二十四回、三十四回、五十二简单地提及她,但在宝玉的诗文中,却留下了这些故事的蛛丝马迹,第二十三回《夏夜即事》:“室霭檀云品御香。”看来,初稿的二十三回之前,还有檀云焚香的故事。第七十八回《芙蓉女儿诔》:“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这应该是宝玉、檀云、晴雯三人之间的一段小纠纷或小插曲,
两次出现在宝玉的诗里
怡红院里有个不起眼的丫髮,名叫植云,在书中仅出场了三次,即:第一次在二十四回,叙"檀云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 ,其中"檀云"庚辰、蒙府、戚序、戚宁、舒序、程甲本同,甲辰本形讹为"擅云" ;梦稿本作"晴雯" ;列藏、郑藏本作"红植"。第二次在三十四回总之,从上述版本情况看,那三回有"檀云"是原文,没有的是改笔,晚出。为什么那么多本子要删改掉她呢?显然是因为她出场太少,只是个跑龙套的角色。檀云果真无足轻重吗?在今本中当然是这样,但以前就未必如此了。檀云曾经两次出现在宝玉的诗里,频率不可谓不高。
一次是在二十三回的《夏夜即事》里,诗云"窗明磨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 (诸本同)。另一次是在七十八回的《芙蓉女儿诔》里,诗云"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一般认为下句指的是删去的旧事,则知植云是旧稿中可与麝月平分秋色的人物[1]。
參考资料
- ↑ 沈治钧. 红楼梦成书硏究. 中國書店. 2004. ISBN 978-7-80663-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