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血案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桃色血案》是一部1959年美国法庭剧情电影,由奥托·普雷明格导演,温德尔·梅斯编剧。
影片的剧本改编自同名畅销小说,小说作者约翰·D·沃尔科是在密歇根最高法院工作的律师。
本片主演为詹姆斯·史都华、丽·莱米克、本·加萨拉、乔治·斯科特、伊芙·阿登和凯瑟琳·格兰特等。该片是最早用较大尺度词汇来探讨强奸话题的主流好莱坞电影之一,索尔·巴斯为其设计了广受赞誉的片头,爵士乐乐手艾灵顿公爵创作了配乐并客串了一个角色。这部电影获得了多项奥斯卡提名,被一位法学教授称为“也许是史上最好的纯庭审电影”。
2012年,该片因其在“文化、历史和审美方面的显著成就”,被美国国会图书馆列入国家电影登记部下属的国家电影保存委员会保护电影名单。
剧情梗概
在密西根上半岛,小镇律师保罗·比格勒曾是地方检察官,改选时落选后沉迷钓鱼和弹钢琴。他常和酒鬼朋友兼同事帕内尔·麦卡锡与秘书梅达一起消磨时间。一天,比格勒接到劳拉·曼尼恩的电话。她的丈夫是美军中尉弗里德里克·“曼尼”·曼尼,他因枪杀客栈老板巴尼·奎尔被控一等谋杀罪。他承认罪行,但声称奎尔之前强奸了他的妻子。
比格勒接下案子,试图用精神障碍辩护。地方检察官得到从检察长办公室调来的控方律师克劳德·唐瑟的大力协助。控辩双方在庭上激烈交锋。最终,陪审团宣布曼尼恩因“暂时精神失常”而无罪。第二天,比格勒和麦卡锡去曼尼恩的住处让他在本票上签字,却发现他已搬走,只留给了他们一张字条。
故事原型
1952年7月31日,中尉科尔曼·A·彼得森在大海湾 (密歇根)枪杀了莫里斯·切诺韦思。沃尔科在几天后成为了该案的辩护律师。庭审于同年9月15日开始[1],检察长助理来到当地协助控方律师爱德华·托马斯(Edward Thomas)[2]。沃尔科用了精神障碍辩护中的罕见理由“无法抑制的冲动”,这一理由上次在密歇根使用还要追溯到1886年。9月23日,陪审团考虑了4个小时后判决被告因精神错乱无罪。两天后,彼得森在精神医师检查判定神智正常后被释放。彼得森和妻子在审判结束后很快离了婚<。
参考文献
- ↑ Judge Arch Allows Motion by Prosecutor for Additional Witness in Murder Case. The Mining Journal (Marquette, MI). 1952-09-15: 2. ISSN 0898-4964.
- ↑ Pepin, John. Anatomy '59: The Making of a Classic Motion Picture (DVD). Marquette, MI: WNMU-TV.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