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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

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原图链接来自 搜狐 的图片

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又称红色高棉特别法庭,是联合国柬埔寨王国政府在2003年6月签署协议决定成立的特别法庭。主要是对被指在1970年代后期在柬埔寨犯下了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等罪行的前红色高棉高级领导人进行审判[1]。2007年6月12日,特别法庭通过了内部规则,标志着法庭开始运作。2009年2月,法庭正式开庭对前红色高棉成员进行审判。

目录

法庭组成

基于联合国和柬埔寨签订的协议,审判是由柬埔寨本国法官和国际法官共同主持的。

其中,预审庭和审判庭都是由三名柬埔寨籍法官和两名外国籍法官组成,而最高法庭则是由四名柬埔寨籍和三名外国籍法官组成。各法庭还有一至两名预备法官。所有外国籍法官均是由柬埔寨最高法院长官从联合国秘书长的提名名单中挑选和任命的。

各法官任期至特别法庭的审判完毕为止。

被告人

  • 农谢:红色高棉二号人物,柬埔寨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书记,民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被特别法庭判处终身监禁,于2019年8月逝世。
  • 英沙里:红色高棉三号人物,民柬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于2013年3月在审判期间逝世,对他的审判随之终止。
  • 乔森潘:红色高棉四或五号人物,曾任民柬国家主席团主席、政府总理。1985年后任党总书记,名义上取代波尔布特为红色高棉最高领导人。被特别法庭判处终身监禁,目前在服刑。
  • 康克由:金边的S-21集中营指挥官。被特别法庭判处终身监禁,目前在服刑。
  • 英蒂迪:红色高棉社会事务部长。在2012年9月由于患病“不适宜受审”而被释放,于2015年8月逝世。

判决

2010年7月26日,特别法庭判决康克由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处以其35年有期徒刑。2010年3月,康克由律师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将他立即释放。2012年2月3日,特别法庭驳回了其上诉,并改判无期徒刑。

2014年8月7日,农谢与乔森潘因危害人类罪被特别法庭判处终身监禁[2]

视频

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相关视频

联合国支持的特别法庭判定前红色高棉监狱长犯有危害人类罪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