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松原市财政局

松原市财政局松原市[1]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市财政局设20个内设机构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定。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定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拟定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和部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国家债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依法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市直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视频

松原市财政局 相关视频

松原市财政局软环境建设暨“只跑一次”改革公开承诺
财政局(完整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