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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王彪之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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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王彪之传出自于《晋书》,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该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今存一百三十卷。 [1]

原文

王彪之字叔武。年二十,须鬓皓白。从伯导谓曰:“选官欲以汝为尚书郎,汝幸可作诸王佐邪!”彪之曰:“位之多少既不足计,自当任之于时,至于超迁,是所不愿。”遂为郎。累迁尚书左丞、廷尉。时永嘉太守谢毅。

赦后杀郡人周矫,矫从兄球诣州诉冤。扬州刺史殷浩遣从事疏收毅,付廷尉。彪之以球为狱主,身无王爵,非廷尉所料,不肯受。穆帝发诏令受之。彪之又上疏执据。时当南郊,简文帝为抚军,访彪之应有赦不。答曰:“郊祀往往有赦,愚意尝谓非宜。黎庶不达其意,将谓效祀必赦,至此时,凶愚之辈复生心于侥幸矣。”遂从之。转吏部尚书。简文有命用秣陵令曲安远补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郎补湘东郡。彪之执不从,曰:“殿下昔用安远,谈者纷然。句容近畿,岂可处卜术之人无才用者邪。湘东虽复远小,所用未有朗比,谈者谓颇兼卜术得进。殿下若超用寒悴,当充人才可拔。

朗等凡器,实未足充此选。”既而长安人雷弱儿等诈云杀苻健,请兵应接。时殷浩镇寿阳,便进据洛。属彪之疾归,上简文帝笺,陈弱儿等容有诈伪,浩未应轻进。寻而弱儿果诈,浩大败。简文笑谓彪之曰:“果如君言,君谋无遗策,张、陈何以过之。”后以彪之为会稽内史。居郡八年,豪右敛迹,亡户归者三万余口。桓温①下镇姑孰,威势震主,四方修敬,皆遣上佐、纲纪②。彪之独曰:“大司马诚为富贵,朝廷既有宰相,动静之宜自当谘禀。修敬若遣纲纪,致贡天子复何以过之!”竟不遣。

温以山阴县折布米不时毕郡不弹纠上免彪之彪之去郡郡见罪谪未上州台者皆原散之会赦左降谪为尚书以年老,上疏乞骸骨,诏不许。太元二年卒,年七十三。 (节选自《晋书•王彪之传》) 【注】①恒温,东晋权臣,曾独揽朝政十余年,有意夺取帝位。②纲纪:文中指公府及州郡的主簿。

译文

王彪之,字叔武。二十岁时,胡须鬓角都白了。堂伯王导对他说:“选官要任命你为尚书郎,你有幸可以担任诸王公的辅官朝官了!”王彪之说:“职位的高低本来就不值得计较,只要是在合宜的时世任职。至于超格提拔,这并不是我的愿望。”

于是为郎。多次升迁后任尚书左丞、廷尉。当时永嘉太守谢毅,在皇帝大赦后杀郡人周矫,周矫的堂兄周球到州郡中诉冤情。扬州刺史殷浩派从事上奏皇帝后拘捕谢毅,交付给廷尉审理。王彪之认为周球是讼案的当事人,他身无王爵,不归廷尉审理,不肯受理此案。穆帝下诏令王彪之受理此案。王彪之又上疏据理力争。这是恰逢皇帝要在南郊祭天,简文帝当时任抚军,向王彪之询问是否应该大赦。

王彪之回答说:“郊祀按惯例有大赦,我认为不合宜。老百姓不明白郊祀时大赦天下的意义,还会认为每逢郊祀必有大赦,到这个时候,凶恶愚蠢之辈又要产生侥幸心理了。”就听从了王彪之的意见。王彪之转任吏部尚书。简文帝下令用秣陵令曲安远补任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朗补任湘东郡守。王彪之坚持个人意见不听从,说:“殿下当初任用曲安远,议论的人已经议论纷纷。句容靠近京城,怎么能用没有才能的卜术之人呢!湘东郡虽然偏远狭小,以前所任用的也没有奚朗这样的人,议论者认为他是全靠卜术才得以进用。殿下如果破格任用寒微之人,应当让有才得的人得到选拔。奚朗等人是平庸之人,确实不足以充任这样的职务。”不久长安人雷弱儿等诈称杀苻健,请晋朝派兵接应。当时殷浩镇守寿阳,就进军占据洛阳。

正赶上王彪之因病回家,上书简文帝,陈述雷弱儿等可能有诈,殷浩不应轻举冒进。不久雷弱儿果然有诈,殷浩大败。简文帝笑着对王彪之说:“果然如您所言。您的谋划没有无误,就是张良、陈平又怎么能超过您、”后来任王彪之为会稽内史。在郡八年,豪门大族行为有所收敛,逃亡又返回的有三万多人。桓温镇守姑孰,威势使天子畏忌,四方官员表示敬意,都派遣上佐、主簿前去(拜访)。王彪之却说:“大司马的确富贵,朝廷既然有宰相,举动是否得宜应当向宰相询问禀报。表示敬意如果派遣主簿,那么向天子进贡又用什么呢?”最终也没有派主簿(前往)。

桓温以会稽郡山阴县的折布米没有按时办好,郡中不弹劾纠正为名,上表请求免去王彪之的职务。王彪之离郡,郡里被贬谪的罪人未送州台的,全部赦免遣散。正好碰上大赦,降为尚书。因年老,上疏请求退休,下诏不同意。太元二年去世,享年七十三岁。[2]

作者简介

房玄龄(579年~648年8月18日),名乔,字玄龄齐州临淄县(今山东省淄博市)人。

唐朝初年名相、政治家、史学家,隋朝泾阳令房彦谦之子。善诗能文,博览经史。十八岁,举进士出身,授羽骑尉、隰城县尉。晋阳起兵后,投靠秦王李世民后,积极出谋划策,典管书记,选拔人才,成为秦王府得力谋士之一。在随李世民征战时,凡王府书檄,驻马即成,言简意尽,不需起草。唐武德四年曾被招为“十八学士”之一。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封房玄龄为梁国公。官任中书令、尚书左仆射、司空等职,总领百司,掌政务达20年。参与制定典章制度,主持律令、格敕的修订,监修国史,又曾与魏徵同修唐礼;调整政府机构,省并中央官员;善于用人,不求备取人,也不问贵贱,随材授任;恪守职责,不自居功。同时负责国史馆,先后监修成《高祖实录》、《太宗实录》、《晋书》。去世后,谥号“文昭”,后配享太宗庙廷。

武德九年(626年),谋划“玄武门之变”,随同杜如晦等五人居于首功。执政期间,房玄龄善于谋略,杜如晦处事果断,并称“房谋杜断”,成为良相典范,累迁尚书左仆射、司空,受封梁国公,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病逝,追赠太尉,谥号文昭,配享太宗庙廷,陪葬昭陵。[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