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李渤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旧唐书·李渤传出自于《旧唐书》,此史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1]
原文
李渤,字浚之,后魏横野将军、申国公发之后。九年,以著作郎征之。岁余,迁右补阙。
会泽潞节度使郗士美卒。渤充吊祭使,路次陕西。渤上疏曰:“臣出使经行,历求利病。访寻积弊,始自均摊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须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摊逃之弊,苛虐如斯,聚敛之臣唯思竭泽,不虑无鱼。乞降诏书绝摊逃之弊夫农者国之本本立然后可以议太平若不由兹谬矣。
穆宗即位,召拜考功员外郎。岁终,定京官考,不避权幸,自宰相而下皆行升黜。状入,留中不发,议者以宰辅旷官,自宜上疏论列,而渤越职钓名,非尽事君之道。乃出为虔州刺史。未满岁,迁江州刺史。度支使张平叔奏征天下久逃逋租,渤上疏曰: 度支所收贞元二年流户赋钱四百四十万, 臣州治田二千一百九十七顷,今已旱死一千九百顷有余。若徇度支所敛,臣惧天下谓陛下当大旱责民三十六年逋赋。臣任刺史,上不能奉诏,下不忍民穷, 无所逃死,请放归田里。”
入为职方郎中,进谏议大夫。敬宗冲年即位。坐朝常晚,一日入阁,帝久不出,群臣候立紫宸门外,有省年衰病者,几将顿仆。渤出次白宰相曰:“昨论晏朝事,今坐益晚,是谏官不能回人主之意,渤之罪也。渤请出阁待罪”会唤仗,乃止。
宝历元年,改元大赦,先是,鄂县令崔发闻门外喧斗,县吏言五坊使下殴击百姓。发怒,命吏捕之,曳扶既至,时已曛黑,不问色目。良久与语,乃知是一内官。天子闻之怒,收发系御史台,御楼之日,放系囚,发亦在鸡竿下。时有品宫五十余人持仗殴发,发破面折齿,台吏以席蔽之,方免。是日系囚皆释,发独不免。渤疏论之曰:“县令不合曳中人,中人不合殴御囚,其罪一也。然县令所犯在恩前,中人所犯在恩后。中人横暴,一至于此,是朝廷驯致使然,若不早正刑书,臣恐四夷闻之,慢倍之心生矣。”
后因谏,上以渤党发。出为桂州刺史,充桂营都防御观察使。太和五年,以太子宾客征至京师。月余卒,时年五十九,赠礼部尚书。渤孤贞,力行操尚,不苟合,而阘茸[注]之流,非其沽激。以言摈退,终不息言。以救时病,服名节者重之。
[注]阘茸,指人品卑劣,或者庸碌无能。
译文
李渤,字浚之,是后魏横野将军申国公李发的后人。九年,皇帝征召他做了著作郎。一年多后,升任右补阙。
正当这个时候,泽潞节度使郗士美亡故了,李渤当时充任吊祭使,路上停留在陕西。李渤上奏章说:“渭南县长源乡本来有四百户百姓,现在才有一百多户,阒乡县本来有三千户百姓,现在才有一千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求积弊,源自平均摊派杂税使家户逃亡。凡十家以内,大半逃亡,而(留下的)五家再均摊(跑掉五家的)赋税。这就像是往井里投石头,不到井底不停止。摊税使百姓逃亡的弊端,就是像这样苛刻暴虐,这都是搜刮钱财的臣子盘剥下面讨好上面,只考虑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做法)。(臣)乞求陛下降下诏书,断绝””摊逃””的弊端。农者,是国家的根本,根本立好了然后才可以讨论天下太平。如果不从这点做起,想天下太平,是荒谬的呀。”
穆宗即位后,征召李渤做了考功员外郎。十一月,主管京官考核,不回避有权势而得到帝王宠爱的奸佞之人,都根据他们政绩优劣奏请升迁罢免。他的报告呈送上去后,留在朝廷,而不下发。朝廷中对李渤非议的人认为,宰辅大臣旷废职守不能尽责,自应上疏评论是非,但李渤越职行事沽名钓誉,这不是克尽侍奉君主职责的正道。于是李渤被调出朝廷,任虔州刺史。一年未满,又改任江州刺史。度支使张平叔收敛天下的欠租,李渤上疏:“度支使收取贞元二年流亡户的赋钱四百四十万。现臣所管辖之州共有田二千顷,现在已旱死一千九百顷。假若按照度支所要求的征收,臣担心天下人会指责陛下在大旱中要责收百姓三十六年前的欠租。臣任刺史,对上不能奉命,对下不忍心百姓困死。臣罪责难逃,特请求放臣回归田里。”
又入朝任职方郎中,后升为谏议大夫。那时敬宗皇帝早朝时常常晚到。一天入阁,皇帝好长时间不出来,群臣候立在紫宸门外,有老年体弱的站不住跌倒。李渤出列见宰相说:“昨天上疏说了晚朝之事,今天却更晚了。这是谏官不能说服改变君主的意旨,不称职。李渤我请求出阁待罪。”正说着,那边皇帝唤仪仗出来了,李渤之请作罢。
宝历元年,改年号大赦天下。在这之前,鄠县令崔发听到衙门外喧闹打斗,衙吏说五坊指使手下殴打百姓。崔发大怒,命令衙吏抓捕这些人。拉拽挟持到衙门后,时间已经很晚,看不清脸色眉目。长时间与他交谈后,才知道是一个宦官。天子听说这件事后十分生气,收审了崔发并囚系在御史台。大赦之日,释放在押囚犯,崔发也在鸡竿之下(释放之列)。当时有宦官五十多人,手持木杖殴打崔发,纵横乱打,崔发被他们打得破了脸掉了牙齿。御史台的官吏用席子给他遮蔽上,才使崔发得免。这天在押的犯人都被释放了,唯独崔发没有被赦免。李渤上疏谈论这件事说:“县令不应该抓捕中人(宦官),中人不应该殴打御史台的囚犯(崔发),他们的罪是同样的。然而县令所犯的罪在皇帝大赦恩典之前,中人所犯的罪在皇帝大赦恩典之后。中人蛮横残暴,竟然到了这种地步,这是朝廷纵容导致的结果。如果不及早端正刑罚,我担心四方边境的人和藩镇奏事听说这样的事情,那么怠慢轻视的心思就会萌发了。”
后来李渤因为进谏,皇帝认为他偏袒崔发,让他充任桂管都防御观察使。李渤因病请求别人替代,罢官回到洛阳。太和五年,以太子宾客的身份征召到京城。一个多月后去世,当时年龄为五十九岁,追赠礼部尚书。李渤孤傲忠贞,力行操守,不随便附和他人,势利之徒指责他矫情求誉。他因直言被斥,最终也不停止进言,来匡正时弊,正人君子因而敬重他。 [2]
作者简介
刘昫(公元887—946年),字耀远,涿州归义(今属河北雄县)人,五代时期历史学家,后晋政治家。后唐庄宗时任太常博士、翰林学士。
后晋时,官至司空、平章事。后晋出帝开运二年(945年)受命监修国史、负责编纂《旧唐书》。其是二十四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