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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与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南方诸岛和其他岛屿的协定

硫磺岛
圖片來自中時新聞網

日本国与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南方诸岛和其他岛屿的协定,又称小笠原归还协定日本美国于1968年4月5日缔结的一项外交协定。该协定主要内容为将小笠原群岛归还给日本。

目录

摘要

太平洋战争结束后,美国在小笠原群岛实行了军事占领统治并将岛民迁离至日本本土。之后,随着要求归还沖绳和小笠原的呼声渐长,时任日本首相的佐藤荣作与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会谈后同意在一年内归还小笠原群岛。基于这次会谈的成果,1968年4月5日签订了本条约,并在5月22日通过日本国会表决(日本共产党弃权以外全会一致通过),本条约于1968年6月26日生效,小笠原群岛被归还给日本。因小笠原群岛同样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因此保留了美军使用在硫磺岛[1]南鸟岛的通信设施的权力。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