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出門 (中式婚禮)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新娘出門是指中式婚禮中新娘離開娘家,前往男家的過程。由於自宋代起新娘多坐花轎前往男家,因此又稱上轎。新娘出門要完成一系列婚俗禮儀。現代新娘多乘搭汽車前往男家,但不少出門習俗依然保留。在完成新娘出門前的一系列儀式後,新娘才可以出門。
踏轎鞋
很多地方的新娘上轎婚俗中包括換鞋一項,此俗目的是保證新娘不會帶走娘家的土。此俗除了求個吉利外,也有出風頭、炫耀之意。[1]有的地區是在花轎內換,有的地區則在專門的迎親亭內。這是過去中國婦女對男尊女卑之壓迫的象徵性反抗。迎娶路上新娘坐轎時所穿的新鞋又稱「踏轎鞋」。部分地區更有踏轎鞋以後只能於逢喜事,如生子、娶媳、兒孫滿月時才穿,最後入殮時穿入棺中。就這樣,從而形成「一又紅鞋穿到死」的民俗。
中國北方部分地區男家須要向送新娘絲麻鞋,意味着吉祥和諧,成雙成對,永不分離。而新娘則須穿着絲麻鞋上轎,絲麻的諧音是「思媽」,意思是新娘將永不忘生母的養育之恩。此外,鞋在傳統中式婚禮中的重要性還在於舊時中國民間信仰認為鞋代表了性與生殖繁衍,其首要原因為鞋的表象特徵:將雙腳並在一起,兩足之間形成的孔隙形同女性陰部。因此,鞋也就與腳一起,有了性與生殖繁衍的象徵意義。《史記》卷四《周本紀》里記載了邰氏的女子姜嫄,在郊野見到神人的足跡,後生下了周朝之始祖后稷的「足跡感孕」神話故事。西漢·司馬遷《史記》卷四《周本紀》:「周后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為帝嚳元妃。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說,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為不祥,棄之隘巷,馬牛過者皆辟不踐;徙置之林中,適會山林多人,遷之;而棄渠中冰上,飛鳥以其翼覆薦之。姜原以為神,遂收養長之。初欲棄之,因名曰棄。」《周易》中也有將鞋作為婚配現象的導引和借喻的記載。舊時再婚婦女不允許穿紅鞋,只能穿綠鞋,現今因男女平等,此限制也隨之消失。在中國南方由於各地方言不同,絲麻的發音並非「思媽」,因而並不送絲麻鞋,送普通女式婚鞋即可。
部分地區有「搶新娘鞋」之婚俗,新娘的親戚中若誰能搶到新娘的換下的鞋子,被視為幸運者。
姑嫂不能相送
中國不少地區都有新娘上轎出門時,姑嫂都要迴避之婚俗。姑嫂不能相送乃因為「姑」和「孤」同音,「嫂」和「掃」同音,不好彩頭。
不見天、不沾地、抱轎、出傘、撐傘
傳統上新娘會被傘或簸箕遮蓋以避邪,而腳也不能沾地。因此不少地區的習俗中,新娘是被喜娘抱或揹著上轎的,也有些是在地上鋪上物件讓新娘走上轎時不會觸地。地在中國古代農耕社會中乃生存之本,民間傳統認為「土能生萬物,地可長黃金」。新娘出嫁時若腳踩了自家土地而帶走了娘家土,就會帶走娘家地里的財氣,以致旺了夫家,損了娘家,導致娘家窮困。所以新娘上轎時須腳不沾地,女方家須在上轎前先把整個上轎路上鋪好紅氈。很多地方甚至要求新娘上轎後換鞋。也有將新娘背上花轎的,稱為「背轎」。一般由喜娘背,如她們體力不行,則由新娘的父、兄、弟、叔、伯、舅背。
參考文獻
- ↑ 上海浦東婚嫁習俗三部曲.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