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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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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sǔn shī,指失去東西,不會有補償。也指損毀喪失,毀壞。損失既可作動詞、也可作名詞。反義詞是收益、收穫。[1]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損失 [2]
外文名 loss(丟失,損失)
拼音 sǔn shī
詞性 名詞、動詞
反義詞 收益、收穫
基本解釋
(1) [lose]∶損毀喪失,毀壞。
投資者損失慘重。
(2) [loss]∶喪失的人或物。
這就是特大洪災給四川人民帶來的損失。--《我們打了一個大勝仗》
引證解釋
指損毀喪失。
《後漢書·和帝紀》:"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稾;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
元戴表元《八月十六張園玩月得一字》:"月行虛空中,萬古無損失。"
浩然《艷陽天》第一二九章:"好人是想把它保衛住,不能讓它損失一個粒兒。"亦指損毀喪失的東西。如:這樣做,我們的損失可太大了。
會計專業術語
定義
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淨流出。具體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利得和損失分為兩種:
一種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或損失;
一種是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或損失。
利得或損失具體會涉及到非常多的業務:
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或損失包括的業務有:盤虧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盤盈利得、政府補助、捐贈利得、處置非流動資產的利得或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利得或損失、債務重組的利得或損失等。一般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或損失用"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來核算。
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或損失一般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核算,常見的業務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被投資方除淨損益外的其他權益變動時投資方按應享有的份額而增加或減少的資本公積。
企業所得稅法術語:即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已發生的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會計中的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固定資產重置淨損失、無形資產重置淨損失、對外捐贈支出等,就屬於直接計入利潤的損失而無償調入固定資產計入資本公積,屬於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無償調出固定資產計入資本公積,屬於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損失保險中風險損失的定義。
風險損失是指由於一個或多個意外事件的發生,在某一特定條件和特定企業內外產生的多種損失的綜合。產生於企業內部的損失,稱企業風險損失;其餘稱企業外部風險損失。風險損失是由意外事件引起的企業內外多種損失的綜合。這實際上是強調風險損失構成的複雜性及與非企業風險損失的區別。
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也會產生這樣或那樣的損失,諸如正常的停工損失、廢品損失等,這些不是這裡側重研究的內容。所謂風險損失是特指出乎意料之外的有關損失。風險損失種類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