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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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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的自述中国当代作家马进思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手套的自述

我是手套,孤独时一只,有伴时一双。

冬春季节,我是手最好的情人,它们都喜欢我。

“冬寒的时候,我将手指头抱紧”,“冬天的刺骨知趣地,收心敛意。”就是唱我的,时常让我沾沾自喜。

手指在冬天,无论纤细修长,粉白细嫩;无论短小粗壮,褶皱厚茧,我都会把它们抱在怀里。让它们躲开风雨,躲开寒霜,尽情的享受着温暖。

冬春,我会成为最美丽的风景线。从聪慧的设计师到精明的厂商,他们发挥自己最好的想象和理念,去研究不同人的心理,不同人的审美,不同人的需求,把我做成最漂亮最精美的,摆上柜台橱窗,甚至是地摊,让看见我的每个人都依依不舍。为被她们惦记和喜爱,达到“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的效果。

不过我也发现,自己非原来“兰心秀惠才思妙,又得夫君宠爱牢”,“闭月羞秘史奇,能歌善舞惹君痴”的受宠了。现在冬春的很多人,除野外作业或骑自行车对我情感真挚外,很多人有些轻视,甚至还有人直接忽视了我的存在。我细思,现在的冬春,寒冷如常,人依旧。可现在的人,已远离了窘困的生活。原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人们外出骑行的交通工具,基本上全是自行车。当时,尽管我色调单一,质地粗糙,可我几乎是骑车人给手御寒的唯一选择;原来很多人在野外作业靠手工,我当然是他们的最爱。现在野外几乎全是机器作业,我的地位,自然也是一落千丈。

原来人们能看到一辆汽车,觉得很是新鲜。可现在,几乎是车满为患。无论寒暑,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公路,车队都像一条条五彩斑斓的河,没有止境的流淌。而车里的每个人,洋溢着欢笑,沐浴着暖风。根本用不着担心,没有我,会冻伤冻破他们的手指。甚至有的人认为,我的存在,会让他们的手指变得笨拙而迟钝。

看来,受冷落是必然的,他们会把我直接搁进柜子或扔在了偏僻的角落。更过分的是,有人见我稍有些陈旧或破损。竟没有一点疼爱之心,你不缝补也就罢了,还将我径直扔进了垃圾桶,这让我有种“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以彼此不可替代;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那样用力的爱,直到哭了出来”的伤感。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我尽心尽力地呵护过你们的每一根手指,无论细嫩粗糙,胖瘦长短;无论是握笔龙飞凤舞的,还是挥锨战天斗地的,我都没嫌弃过。只要是选择了我,我都会投入全部的热情,释放出全部的热量。可现在,虽说自己仍有无数的新欢旧爱,可有的人的冷漠,不免让我伤心。人啊!你怎么会这样待我呢?看来“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真是告诫我的至理名言。现在,我真的有些“淡定看人生,宁静看自己”生活境界。

我也悄悄发现,时代变代的太快。保守并不能使自己坚守,自己更须去创新。在生活中完成蜕变,完成涅槃。除去保暖功能是我的根本外,更多时间,我要变成手指的饰物。无论婀娜多姿的美女或雍容华贵的少妇,在拥有我的温暖时,更拥有我精美玲珑,把我当成自己最美的饰品,去衬托她们细嫩的手指,去增色她们绚丽的生活。

变化的生活,自己也是喜忧参半。常在高兴和郁闷之间轮换。高兴,是我觉得自己的色彩越来越艳丽,琳琅满目的样式让人目不暇接,惟妙惟肖的图案让人喜出望外。用料的质地更不用说了,有丝有线的,有棉有布的,有绒有皮的,只要是你能想到的,全能找到,这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总是情不自禁地惊叹仅仅几十年的生活,人们竟会让我的生活变得如此丰富多彩。郁闷,主要是人们对我的态度,现在见到我,已没有了原来渴望和激动,对我也没有原来那样疼爱有加的珍惜。

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很多人见我磨破了,损伤了,就会找来各种各样的布片或棉线,重新补织或缝补好,以便让我发挥热量的最大化,真有榨干熬尽的感觉。可时过境迁,现在他们待我冷漠了很多。我也在不断的反思警醒自己,要抛弃陈旧的观念,不停地推陈出新。但人们还是不断的嫌弃我,挑剔我,甚至讽刺挖苦我,让我真有些“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时间都去哪了?短短几十年的时间,自己虽算不上“为赋新词强说愁”但也不免有些“思量却也有悲时。”

上世纪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家底贫寒,原料匮乏,样式陈旧,品种单一。可我享受过“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日子。那时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我能“飞入寻常百姓家,”足已让人“意外悠悠久系情。”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农村男孩儿把家里的鸡蛋偷着卖了,买了一副棉线织成的我。他很喜欢我,觉得我线条优美,洁白秀气,让他有些爱不释手,甚至用手帕把我包起来,偷偷珍藏在他的一个破旧木箱里。以等到冬季时,让我去温暖他的手。

他那时每天骑车上学,从家到校,有十多里。可那时我有些外强中干,有些中看不中用。因是棉线的,在寒冷的空气中,没过几分钟,我自己都被冻的全身冰凉。自然他的手也被冻伤冻破。据说现在手上的疤痕,都是那时留下的。我真的给不了他的手温暖,时间稍长一点,他手指冻得受不了,总是气恼地摘下我,把手指拢在嘴边,使劲儿地呵气,让手指感到些许的温暖。我很同情他,也无奈,只能黯然神伤。

让男孩儿几次失望后,他摘掉了我。不是把我再用手帕小心翼翼的包起来,放在箱子里。而是放在了窗台上,有时会懒洋洋的晒着太阳。这时,男孩儿母亲做了一双丑陋难看的另一个我,它用的还是我的姓和名。男孩儿母亲是把布剪成夹层的狼头样儿,把大拇指和其它四个指头分开。并在中间填入棉花,一针一线地缝起来。最后,用一根棉布条把两个大同小异的我连起来,挂在男孩儿的脖子上。每天早上男孩儿戴上时,感觉暖和多了。虽然样式不是他的最爱,但在他的心中,需要的不仅是外表的好看,而是内里的温暖。好看的外表拦挡不住他手上的冻疮,但内在温暖行。这让曾清高的我自惭形愧。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很多时期,受欢迎的,更重要的是内容,而不是形式。但当内容是一样时,形式的重要不言而喻。

人是会喜新厌旧的。很快地,我发现男孩儿跟嫌弃原棉线的我一样,又开始挑剔模样丑陋但还温暖我。在跟别人对比后,嫌我不漂亮,不优雅,有碍观瞻。随着时间的延长,汗渍对棉花的浸润,我变得僵硬,男孩儿觉得我不再那么柔软温暖。男孩儿怎么能这样呢?毕竟我陪他的手指走过最寒冷的冬季,给予了他从没有的温暖,无论是手指,还是手背,都让冻疮望而却步。真让我有些“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的感慨。可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重复。

上世纪的很长时间内,尤其在农村,我常常被当成爱情的信物。记得村里有一姑娘,每天放羊时,就把棘荆上挂下的羊毛捡起来,时间长了,羊毛捡了好大的一团儿,她把每天捡到的羊毛装进一个手提的竹篓里,闲时用纺锤缠绕着打转,搓捻成毛线,再用竹签针勾织成我,并买来颜料,把我浸染成蓝色。那时,她母亲还以为她是给父亲织的,可织成好长时间了,都没见她送给父亲。有次去村里串门,发现村里最能干活的小伙子手上戴着我。她怎么看,像是自己闺女织的,但她没好意思问。回到家一问闺女,闺女吱吱唔唔,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时她才知道,闺女长大了,已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果然没有多久,那家人托媒说亲,在那几天,女儿总是表现得很紧张,干活也特别的殷勤。当他父亲说不愿意时,她竟不吃不喝,老是哭。老妈心疼闺女,就一再劝老儿。父亲见没办法,只好点头答应。闺女才破涕而笑。没过多少天,她也用羊毛给父亲织了一双我。只不过颜色染成了黑色,但在母亲的眼里,觉得这双没有送给小伙儿的精细好看。就这,足以让父亲逢人便夸闺女的心灵手巧。可见在姑娘的眼中,爱情信物的我比亲情信物的我更用心更用情。

时间如白驹过隙,我的初心,就是让天下所有人在严寒中温暖双手。我也在实践和新时代中不断的规划自己,去准确定位自己和最大限度地发挖掘自己的价值。我知道,若我不能“天工人巧日争新。”定会被手指淘汰,抛弃。“预支五百年新意,到了千年又觉陈”是对自己不断的告诫和警示。

我细心地观察着人的审美情趣和手指的刚需,不断的自我否定中,“切忌在人脚后行。”在更多设计师的先进理念中,加大科技的含量,让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巧夺天工的精美,流淌诗韵的高雅,雍容典雅的高贵,久经磨练的实用,万般功能的新意,开始“敢叫手指换新天。”

初心不改,我不仅会是人们生活幸福指数的标签,更是时代变化的符号,会时时刻刻呵护人们的每一双手,去创造他们绚丽的生活。[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