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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花园主人徐士浩、沈玉夫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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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士浩(1899年-1961年),字静安,昆山玉山镇人。民国四年(1915年),入国立北京大学研习法政,民国时最著名的律师之一。
徐家花园洋房位于淮海中路1857弄63号,当时叫1813号,在宋庆龄故居的隔壁弄堂里,建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初,主楼楼高四层,南立面略呈八字形,南门有石级直通二楼。一楼另有小门,通厨房和储藏室,还有车库。徐士浩、沈玉夫妇与八个孩子,还有徐士浩的母亲徐程蓁,均住在此楼。楼的东部有一“过街楼”,通往东边一栋两层的副楼。此楼的建筑商是徐士浩的朋友,名徐敬直(外号“哈恰恰”),他为徐家建过三处房子,一处是在开纳路(现武定路)的房子,一处是在昆山的“新洋楼”,还有一栋就是淮海中路上的徐家花园的副楼。[1]
徐家花园的南部有宽大的草坪,草坪中间有一棵巨大的雪松,上海滩很多名人均在此雪松下留过影。据徐士浩的侄女、徐旭庄的女儿徐景芝回忆,有一次一个小偷潜进院内行窃,被发现后飞身上树,居然在树上隐身,蒙混过了关。可以想象,这棵雪松有多枝繁叶茂。
民国六年(1917年),执教于私立上海圣约翰大学,后又在南京法政学院担任教授,旋即远涉重洋,考察文物、法制,足迹遍及欧美各国。归国后,即以改进中国司法、维护人权为职志。加入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律师职务。先设立华人纳税会,延揽各方人士,后担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及委员。未几,在租界内取消华洋会审制度,继而成立上海特区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使国民政府在上海租界内的司法权得以行使。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任法学书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商水泥公司、大中华火柴公司监察人。抗战爆发后,随国民政府迁至四川重庆,继续操律师业。抗战胜利后,返回上海,任行政院法律顾问。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上海市参议会成立,在民选议员中,以最多票当选。1949年,移居香港,与人共同创办估业有限公司、茂华公司、南华印刷有限公司以及李联旅行公司,任董事、董事长等职。1961年8月,因患脑瘤病逝于美国纽约。[2]
解放后,徐宅成为昆山县委驻地。1974年10月,改作县级机关幼儿园,现称昆山市机关幼儿园。
徐宅为西式三层砖木结构,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08平方米。楼前院落很大,现为孩子们的活动场,楼西侧为花园。
2009年,列为昆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目录
参考文献
- ↑ 珍档 徐家花园的如烟往事. [2017-12-31].
- ↑ “徐士浩宅”昆山县委旧址.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