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案[ dāng àn ] 读音为dāng àn ,汉语词语,意思是主持文案。[1]
《水浒传》第十八回:“何涛道:‘押司是当案的人,便说也不妨。’”《水浒传》第四十回:“次日,蔡九知府升厅,便叫当案孔目来分咐道:‘快教迭了文案,把这宋江、戴宗的供状招款黏连了。’”
主持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