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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镇

图片来自网络

中文名 :张强镇

所属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张强镇,隶属于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地处康平县西部,东邻二牛所口镇,南靠东升满族蒙古族乡、柳树屯蒙古族满族乡,西接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接壤, 行政区域面积147.67平方千米。 清光绪六年(1880年),张强镇境域属康平县;1984年,改张强乡;同年,张强乡改镇。 截至2018年末,张强镇户籍人口有26514人。截至2020年6月,张强镇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 2011年,张强镇财政总收入3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475万元,比上年增长21%。 2018年,有工业企业2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9个。 [1]

位置境域

张强镇地处康平县西部,东邻二牛所口镇,南靠东升满族蒙古族乡柳树屯蒙古族满族乡,西接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接壤,行政区域面积147.6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张强镇境内西南部为丘陵漫岗,多沟壑,中部为低丘平,东北部低洼易涝。

气候

张强镇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干冷少雪。多年平均气温6.6℃,1月平均气温-13.3℃,7月平均气温23.5℃,平均气温年较差36.8℃,年平均日照时数2867小时,无霜期年平均150天;生长期年平均158天;年平均降水量542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7—8月。

水文

张强镇境内河道属马莲河水系,马莲河自官宝村北注入境内,流经东一棵树村、大莫力克村、小莫力克村、魏家窝堡流入西泡子水库,境内河长23.6千米。

自然灾害

张强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雹灾、龙卷风、虫灾等。最严重的一次旱灾发生在2009年,春夏连续干旱,人畜饮水困难,有2.3万人受灾,农田绝收面积达4.8万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344.8万元。2011年洪涝灾害,倒塌房屋294间,受灾人口达410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82万元。

人口

2011年末,张强镇总人口2690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94人,城镇化率4.8%。另有流动人口383人。总人口中,男性14105人,占52.42%;女性12801人,占47.5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6794人,占99.58%;满族112人,占0.42%。2011年,人口出生率6‰,人口死亡率1.6‰,人口自然增长率4.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70.3人。 2017年末,张强镇常住人口为24264人。 截至2018年末,张强镇户籍人口有2651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张强镇财政总收入3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475万元,比上年增长21%。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342万元,增值税31万元,企业所得税60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296.3元,比上年增长20.7%。 2018年,有工业企业2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9个。

农业

2011年,张强镇农业总产值4亿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53.3%。耕地面积8.3万亩。 张强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万头,年末存栏0.53万头;家禽饲养量25万羽。

工业

2011年,张强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6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21%。2011年末,工业企业5家,职工292人。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张强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440人,专任教师11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在校生1300人,初中在校生650人,专任教师18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168.7万元,比上年增长2.3%。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3.39%。

文体事业

2011年末,张强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4个,各类图书室16个,藏书3万多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80人。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6266户,入户率100%。 2011年末,张强镇有学校体育场地1处。86.6%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1%。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张强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个;病床4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48张,固定资产总值76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03人,其中执业医师16人,执业助理医师35人,注册护士8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张强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8户,人数190人,支出415296元,比上年增长33%,月人均182元;城市医疗救助14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84户,人数1156人,支出95.55万元,比上年增长30%,月人均68.9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1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62万元,敬老院1家,床位12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119人。社区服务设施18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5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2万人,参保率79.4%。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