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卫是中国明朝各种直属皇帝的情报、政治警察机构的总称,其作用是暗中侦察各级官员的言行举止,掌握情报,在特许下可以不经由正式司法机构的的审判过程,而判决并处罚犯人,该机构反映了明朝帝王独裁统治的特色。厂卫包括明太祖所设立的锦衣卫、明成祖所设立的东厂、明宪宗[1] 时由宦官汪直所设的西厂、明武宗时宦官刘瑾设立的内厂(内行厂),其中除锦衣卫为外官,其长官指挥使通常由皇帝亲信就任外,这类机构多由宦官直接掌管,对各级官员有强烈牵制的作用。
明末嘉兴生员沈起堂曾论曰:“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