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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局是广州市政府直属机构,主管全市的城乡规划等,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工务局及地政局。同年11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工务局及地政局成立。1950年9月,工务局改名为建设局,主管全市市政建设及建筑管理;11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成立,由副市长朱光兼任主任委员。委员会设立计划室,分区划、建筑、交通、卫生工程、农林水利、园林、测绘等7组[1]。
历史沿革
1951年2月,市地政局与市公逆产清管处合并,成立房地产管理局,主管公私房地产,并设立土地使用科负责用地审批、征地拆迁、权属管理、评定地价等工作。1953年,市建设局负责划拨公用土地的划地股合并入房管局。
为统一管理城市建设,1953年5月,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简称“城建委”)成立,市长何伟兼任主任。城建委除接管原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业务外,还接办原财委的基本建设管理业务。委员会办公室设规划组、勘测组、工程组等业务机构。1954~1955年,城建委先后设立办公室、规划处、基建处、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筑事业管理处及勘测队。1955年2月,广州市人民委员会成立交通基建办公室(1957年成立建设委员会),城建委有关基建、交通事业的管理业务移交给该办公室。1956年5月,市房管局将建筑管理及划拨土地业务移交城建委接办。
1958年5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合并于城建委,统一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和基本建设业务。委员会由朱光市长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城市规划处、建筑管理处、勘测处、工业计划处、工业技术处和工程管理处。同年11月,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分为广州市基本建设委员会(简称“基建委”)和广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简称“城规委”)。城规委仍由朱光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规划处、建筑管理处和勘测处。1959年5月,增设土地利用处。
1961年4月精简机构,城规委的机构及业务划归广州市基建委管理。原城规委机构缩编成规划处,对外仍保留城规委名义。勘测处并入广州市设计院。1962年8月,基建委将规划处的党政关系交给市建设局代管,但业务仍由基建委领导。
1963年11月,广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改名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城市建设及城市规划,市长曾生兼任主任。规划处和勘测处分别从基建委及设计院归回城建委建制,但党政关系仍由市建设局代管。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规划处和勘测处工作陷于半停顿状态。1968年下半年,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城建办公室成立后,两处分别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工作逐步恢复正常。
1969年5月,规划处和勘测处合并成立广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勘测处,直属市革委会城建办公室。规划勘测处设立生产组,负责规划、勘测、划拨用地和建筑管理等业务。
1973年2月,广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成立,主管城市规划及城市建设工作,林李明兼任主任。委员会设办公室(简称“城建处”)。同年9月,规划勘测处改名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处,为市直属单位,归口城建办领导。
1975年7月,城建办撤销,成立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规划办”)。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领导下,规划办专管城市规划工作。原城建办其他业务,划归基建委办理。规划办仍由魏轩任主任,下设秘书处、规划处、勘测大队和城建中专学校。1976年4月,城市规划处正式分为规划处及勘测大队。
1977年8月,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撤销后,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正式成立。
2009年9月,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更名为广州市规划局[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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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广州概述 ,中国广州
- ↑ 广州“大部制”方案公布 建立九大部门(图) ,搜狐,200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