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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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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在国家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战略,响应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40号文件下发背景下,经省政府核准,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省一级行业管理机构,是从事营养研究及各种天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滋补食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服务、功能性纺织品、涉水产品、空气净化产品、养生康复的研发、生产和各种养生项目研究、教学、体验、推广机构;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研究与营运机构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省性学术性的、普及指导性、市场监督、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作为全省首家以专业、市场和行业指导为主要任务的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也是全国第一家营养健康性质的协会以广东省内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学院、暨南大学等几所重点高等院校营养卫生、养生专家和教授为后盾作为建会基石,将有力推动广东省的营养健康产业跨出新的一步,迈上新的台阶。

目录

徽标简析

寓意、设计理念:

1、整个以绿色为基调代表a、绿色、有机、天然食物链及环保生态的自然界。

2、绿色又寓意和谐、世界生机勃勃。

3、中间两个双人滑(世界冠军:申雪、赵宏博)抽象人物代表全民健康的诉愿。

4、运动员脚下白色广东省地图及地球,寓意我们立足广东走向世界。

协会简介

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在国家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战略,响应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40号文件下发背景下,经省政府核准,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省一级行业管理机构,是从事营养研究及各种天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滋补食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服务、功能性纺织品、涉水产品、空气净化产品、养生康复的研发、生产和各种养生项目研究、教学、体验、推广机构;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研究与营运机构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省性学术性的、普及指导性、市场监督、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协会章程

协会成立

广东省首家专业的营养健康产业协会于2013年9月24日在广东迎宾馆举行筹备成立大会。来自全省各地营养、养生、保健等健康服务业企业45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原校长、将军、教授李康 当选为会长。广东省老年基金会[2]副理事长、广东省保健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咏博士当选为秘书长。这也标志着广东省的营养健康产业将跨出新的一步,迈上新的台阶。

国家对保健品的管理、定位正在重新调整,保健食品极有可能出现两个分流列入不同的管理范畴:一是列入大食品(含营养食品、功能性食品);二是以“药食同源”目录内原料组方产品(含医疗特殊配方食品)将纳入药品管理范畴,但无论何去何从,都属于大健康产业之列。

协会提供服务

(1)举办营养科学和保健养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科学发展;举办相关展会、博览会与论坛。

(2)为会员企业订制产品推广,招商活动,品牌发布。

(3)为会员单位协调质检、工商、税务、卫生监督、药监等关系。

(4)组织出国考察,培训和各种交流论坛、研讨会,组织专家对新产品升级研发可行性论证服务。

(5)引进外资、寻找国内外合作项目,为企业上市、重组等提供资源和全程帮助,为在新的经济转型过程提供服务。

(6)协助会员单位新产品技术转让、推介,技术成果鉴定,为新品上市提供市场调研及策划服务。

(7)电子商务网络的建设和软件服务,会员间供求对接服务等。(也可根据会员企业提出的要求进行个性化服务)。

(8)协助办理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注册、备案,保健食品和药品批文的受让和转让、企业质量标准制定及复核。协助完成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线和厂房设计及组织验收,GMP认证、HCCP认证、QS认证咨询、推荐、初审等各环节工作。

(9)协助会员企业开展营养养生、保健服务、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科学领域的继续教育,职业、资质和技术培训,提高会员与相关的业务水平;

(10)以会员单位为企业标准依据开展行业标准制定、参与制定省标、国标,组织会员参与国家对有关营养方针政策的研讨,相关行政法规的制定与决策的论证,为政府提供决策参照发挥咨询服务作用;

(11)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在行业内各会员企业之间开展各种奖励、表彰、示范、先进单位活动,推荐优秀人才以及营养、养生、保健、康复、护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健康传播等项目评估,新技术、新成果鉴定和专业技术水平认证等工作;

(12)为国外企业协助办理产品入关手续并寻找代理商,渠道商。

(13)为优秀企业申报评优:“守合同重信用”、“着名商标”、“驰名商标”“广东名牌”“老字号”“申请文化遗产”“高新企业”“总部企业”,建设“博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荣誉,并组织媒体对企业进行专访宣传;

(14)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各项委托,为会员企业争取政策优惠。

入会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1)凡直接从事医药卫生、体检、康复、养生保健、天然、有机、绿色、滋补食品、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添加剂和保健用品、功能性纺织品、涉水产品、空气净化产品、的生产、销售、科研、教育和宣传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向协会提出入会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协会的会员单位。

(2)凡从事医疗卫生、养生保健、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等事业的技术人员及管理工作者,志愿加入本协会者,可向协会提出入会申请,经批准可成为协会个人会员。

(3)虽不直接从事保健品和保健用品工作,但是对发展保健品和保健用品作出贡献的专家、教授、工程技术人员、台湾和港澳同胞以及热心帮助发展健康产业等海外侨胞、外籍学者,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被聘为协会名誉会员。

(4)会员享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过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会员可成为理事,经过理事会选举可成为常务理事或副会长、常务副会长、执行会长、会长。

(5)会员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对健康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前景可提出议案。可随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改进协会工作的建议。

(6)优先获得协会的有关刊物、网站和资料以及参加协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报告、论坛、推介、出境考察等活动。

(7)会员有权要求协会对科研、生产技术、新产品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或技术论证。

(8)会员入会后须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利益。

(9)会员有义务按时完成协会所委托的工作,向协会提供生产、科研、质量、经营信息及有关标准制定、管理经验、工作总结等资料。

(10)所有会员应拥护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