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中央银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巴西中央银行(葡萄牙语:Banco Central do Brasil)是巴西的最高金融管理局,政府的金融和经济机构。它于1964年12月31日成立。[1]
银行介绍
中央银行和巴西财务厅相
互协作。如同其他中央银行,巴西中央银行是国家最主要的货币管理机关。它是由货币与信贷局(Bureau of Currency and Credit)、巴西银行(Bank of Brasil)和国库(National Treasury)三个部门组建而成,并接替它们行使职权。
巴西的货币政策的一个手段是通过巴西中央银行调整CELIC率。
在2005年8月6日和8月7日,一帮不明的强盗挖通隧道并进入中央银行在福塔雷萨的支行,用5个保存50元雷亚尔的钞票箱,盗走了大约156亿雷亚尔(6800万美元,3600万英镑,5500万欧元)。强盗成功的躲避或切断了银行内部的警报器和传感器,所以直到银行星期一(8月8日)开业那天早上,人们才发现福塔雷萨支行被盗窃了。
汇率制度
1999年,巴西正式实行自由浮动汇率机制(the free floating foreign exchange rate regime)。巴西中央银行可在银行间结算市场间接干预最终汇率(the foreign final rate)。
早在1933年,巴西就开始对出口施加严格管理,以确保出口收入流回国内。从1964年起,中央银行通过核对来自联邦税收服务署(the Federal Revenue Service)的货运单据和来自银行的出口商售汇合约,有效控制出口收入回流。后来,通过巴西中央银行系统(Central Bank of Brazil System, Sisbacen)和外贸综合系统(Foreign Trade Integrated System, Siscomex),巴西中央银行采用电子化手段对出口及收汇进行管理。
2005年3月,巴西放松了对出口收入回流的期限要求;出口商也拥有了一定程度管理外币资产的自主权;出口商可以自行选择出口收入流回巴西的时机。2006年,从商品装运或在国外提供服务开始,到出口收入回流的最长期限增加到了360天。
2006年11月,《11,371号法》生效。该法令进一步简化和放松了进出口外汇管理。该法令允许巴西出口商将最高达30%的出口收益留存在国外,而无须经中央银行的预先授权。这部分出口收入可用于偿付债务或进行海外投资。
《11,371号法》还废除了对进口商延迟或不执行进口付汇合约的罚款规定。此前,在债务到期后约180天仍未签订有关外汇合约的情况下,进口商要支付相当于进口值0.5%的罚金。
资本项目
根据巴西法律,“国际资本”分为在巴西的外国资本(外资)和在国外的巴西资本(对外投资)两部分。其中外资又可细分为外国直接投资(FDI)、证券投资(portfolio investment)和信贷。
1. 外资
所有外资,包括以本币和外币、商品和服务形式的资本,必须在进入巴西30天内向巴西中央银行登记。外资登记申报以电子化方式进行,无须经中央银行的预先检查和另行授权。
外资在中央银行网站电子申报登记系统,登记后会产生一个电子申报登记系统(the Electronic DeclaratoryRegistration System, RDE)号码(即RDE号码),凭此号码外资可在授权银行转移资本收益、利息、利润和红利。
《4,131号法》(1962年)是有关外资的基本法。它适用于以外币、商品和服务形式进入巴西的任何资本。证券投资和以本国货币进行的投资受特定法规之约束。该法令规定,外国资本和本国资本享有相同的司法地位。进入特定金融机构、核能、新闻出版传媒等行业的外资应遵守相关规定。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规章对不同类别的外资进行管理:《中央银行2,997号通告》(2000年)管理外国直接投资(FDI);《国家货币理事会2,689号决议》(2000年1月)和《中央银行2,963号通告》(2000年)管理证券投资;《国家货币理事会2,770号决议》(2000年8月)《中央银行3,027号通告》(2001年3月)管理外国信贷。
以上法律法规规定:FDI的登记应由接受外国直接投资的公司进行;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在巴西进行证券投资,非居民可投资的金融产品不受其身份限制;外国信贷由债务人或由金融机构代表债务人进行登记。
2. 对外投资
巴西居民(个人或公司)的合法对外投资不受限制,但必须由金融机构进行相关的金融转移支付,并遵守有关规定。根据《国家货币理事会2,911号决议》(2001年11月),巴西居民在境外所持有任何性质的财产、货币、资产须在巴西中央银行备案。
最新消息
巴西央行将基准利率上调至11.0%
巴西央行4月2日连续第九次升息,延续其紧缩周期,此前食品价格飙涨在大选年推升已然高企的通胀。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一致决定将指标Selic利率调高25个基点至11%,来到逾两年高位。
央行在其决议声明稿中改变了措辞,称央行下次货币政策举措将取决于整体巴西经济如何发展。在该声明稿中,央行舍弃了先前持续调整周期的说法,改为表示“此刻决定升息”。
尽管5月再次升息不无可能,但声明稿暗示央行将对接下来的经济和通胀指标极为在意,藉此来决定是否要持续调高借款成本或结束该周期。
巴西央行微降GDP预期上调通胀预期
巴西央行宣布,下调巴西2014年GDP增长率预期至1.69%,此前预期增1.70%;上调2014年通胀率预期至6.30%,此前预期为6.28%;维持2014年末指标利率预期11.25%不变;维持2015年通胀预期5.80%不变;维持2015年末指标利率预期12.00%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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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巴西央行发布CBDC总体指导方针,搜狐,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