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服装行业协会
巴州服装行业协会8月29日,在新疆巴州服装企业负责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下,巴州服装(服饰)行业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巴州服装(服饰)产业进入了新的里程碑。
巴州服装产业起步于1990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以职业时装、职业制服[1]、工装、校服、防护服、民族服装等为一体的具有行业特点、职业特征、民族特色的服装产业体系。目前,巴州有服装服饰生产加工企业18家,从业人员4000余人,年生产服装500万件;2015年服装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3914.5万元,销售收入7726万元。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给予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业空前的政策支持,自治区也把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作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巴州纺织服装产业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和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快了向亚欧市场拓展的步伐。
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百万人就业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自治区纺织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库尔勒纺织服装城被自治区列入“三城七园一中心”中的重要一城,纺织服装产业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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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纺织服装产业优惠政策(摘要)
1、企业生产的服装、家纺等深加工产品给予产品销售额2%的出疆运输补贴;企业因生产需要从内地采购进疆的面料(含辅料),按照采购额的2%给予运费补贴。(新财建【2014】431号)
2、企业可申报出疆运费补贴。补贴标准:毛纺呢绒类、麻纺布类产品每吨补贴1000元;毛纺(含绒线)、麻纺纱线每吨补贴800元。(新财建【2014】432号)
3、企业可申报用棉补贴。当新疆棉花价格高于同期进口棉价格(到岸价+1%关税)1500元/吨时,给予纺织企业使用新疆棉补贴,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按照企业生产并实现销售的棉纺产品使用新疆地产棉花和粘胶纤维的数量进行核算,核算确认的棉花和粘胶纤维补贴标准为每吨800元。(新财建【2014】433号)
4、对自治区纺织服装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贴息率:按照企业从金融机构实际贷款的2-4个百分点利率确定,固定资产贷款给予2个百分点利率贴息,流动资金贷款给予4个百分点利率贴息。(新财建【2014】430号)
5、对以新疆产地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生产并运往内地销区的棉纱类产品(包括面纱、棉/粘混纺纱、粘胶纱)和棉布类产品(包括机织本色坯布、色织布和印染布,针织本色、染色坯布),在现有出疆运输费用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含出口)。南疆地区生产的棉纱类产品,32支以上(含32支)棉纱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共补贴1000元。32支以下棉纱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共补贴900元,棉布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共补贴1000元。(新财建【2014】434号)
6、对正式在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的企业,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到户综合电价0.38元/千瓦时为基准,可按季度申请以用户实际用电价格0.35元/千瓦时为起点的0.03元/千瓦时差额电价补贴。(新财建【2014】587号)
7、对南疆企业新招录的新疆籍员工开展岗前培训的,按每人2400元标准给予岗前培训补贴。(新财建[2015]16号)
8、对纺织、化纤等生产类企业新招录的新疆籍员工,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服装、家纺、针织[2]、地毯等终端产品生产类企业新招录新疆籍员工,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全额补贴。(新财建[2015]17号)
9、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纺织城和重点纺织服装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10、在综合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集中建设印染污水处理设施, 确保印染污水100%处理和达标排放。
11、自2011年起,凡属于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纺织企业,在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免征5年地方分享部分。(新政发〔2010〕99号)
12.对纺织服装生产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用于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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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职业服装的分类介绍 ,搜狐,2018-09-28
- ↑ 【干货】针织面料18种针法详解,不看要后悔! ,搜狐,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