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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是一家事业单位的企业,位于枣庄市山亭区新城翼龙路北首,目前处于开业状态,经营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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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宣讲团走进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1]、用法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23日,“青未了·翼云”法治教育宣讲团走进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范小光聚焦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主题,向师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和“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如何正确处理”等内容,通过详细讲述让学生们了解性侵的形式、法律后果以及遭遇性侵后的处理方式,授课中通过案例分享、防范知识互动问答、现场模拟等方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现场学生踊跃答题,气氛热烈活泼。

检察干警向师生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书籍,发放了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行为的宣传扇,教育引导学生遇到不法侵害时,沉着应对,做好自身保护,切实提高了在校学生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需要更多的关注和保护。下一步,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青未了·翼云”法治教育[2]进校园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高质效推进法治教育,为营造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