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水利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安庆市水利局是安庆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水资源统一监管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研究,水旱灾害防治和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江河湖库水系治理以及农村饮水安全、水土流失防治、节水灌溉、农村电气化、乡镇供水工程等任务。内设7个职能科室和3个党群部门,下属单位17个事业单位(其中正处级2个、副处级别1个)和2个企业。另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挂靠市水利局管理的正处级国家行政机关,下设综合科、调度科、信息中心3个职能科室。
职责
(一)负责水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市水利建设计划;根据职能分工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水利规划[1]、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设计文件的审查、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能资源)。制定全市用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度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
(六)组织实施水政监察的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及地区间水事纠纷。
(七)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监督的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八)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贯彻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会计政策、法规;负责全市水利资金的安排及监管;负责各项水规费的收交、使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水电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局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管。
(九)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湖泊、跨县(市)和市界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管理市属重点及跨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监管全市河道采砂工作。
(十)组织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指导全市农田排灌、节水灌溉[2]、乡镇供水和缺水地区人畜饮水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归口管理全市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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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编制水利规划的基本原则 ,搜狐,2017-06-09
- ↑ 节水灌溉方式大集锦!7种方式大比拼 ,搜狐,2018-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