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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和圣制十五夜然灯继以酺宴应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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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王维的作品 |
《奉和圣制十五夜然灯继以酺宴应制》是唐代诗人王维所作诗词之一。
王维(701年-761年,一说699年-761年),汉族,唐朝河东蒲州(今山西省运城市)人,祖籍山西祁县,唐朝著名诗人、画家,字摩诘,号摩诘居士,世称"王右丞",因笃信佛教,有"诗佛"之称。今存诗400余首,重要诗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受禅宗影响很大,精通佛学,精通诗、书、画、音乐等,与孟浩然合称"王孟"。
苏轼评价其:"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
诗词正文
《奉和圣制十五夜然灯继以酺宴应制》[1]
上路笙歌满,春城漏刻长。游人多昼日,明月让灯光。
鱼钥通翔凤,龙舆出建章。九衢陈广乐,百福透名香。
仙伎来金殿,都人绕玉堂。定应偷妙舞,从此学新妆。
奉引迎三事,司仪列万方。愿将天地寿,同以献君王。
作者简介
王维[2](701年-761年,一说699年—761年),唐朝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人,祖籍山西祁县,唐朝著名诗人、画家,字摩诘,号摩诘居士。开元十九年(731年),王维状元及第。历官右拾遗、监察御史、河西节度使判官。唐玄宗天宝年间,王维拜吏部郎中、给事中。安禄山攻陷长安时,王维被迫受伪职。长安收复后,被责授太子中允。唐肃宗乾元年间任尚书右丞,故世称“王右丞”。
王维早年有过积极的政治抱负,希望能作出一番大事业,后值政局变化无常而逐渐消沉下来,吃斋念佛。四十多岁的时候,他特地在长安东南的蓝田县辋川营造了别墅和在终南山上,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这首诗是他隐居生活中的一个篇章,主要内容是“言志”,写诗人远离尘俗,继续隐居的愿望。诗中写景并不刻意铺陈,自然清新,如同信手拈来,而淡远之境自见,大有渊明遗风。
王维具有多种才艺,不同艺术相互渗透对其诗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以画入诗,使其山水诗形成了富有诗情画意的基本特征。
王诗语言含蓄,清新明快,句式、节奏富于变化,音韵响亮、和谐,具有音乐美。总之,王维的山水诗无论从诗的题材内容,还是诗歌的艺术丰采上都对后世诗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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