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大小非 |
中文名称: 大小非 别名: 非流通股 减持政策: 管理方法,国有参股企业 |
"大小非"是指非流通股,即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小:即小部分。小非:即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小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小于5%的,在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一年以后也不是大规模的抛售,而是有限度的抛售一小部分,为的是不对二级市场造成大的冲击。而相对较多的一部分就是大非)。反之叫大非(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大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的,在股改后两年以上方可流通,因为大非一般都是公司的大股东,战略投资者。一般不会抛)。[1]
含义
解禁:由于股改使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即解禁(解除禁止)。"大小非"解禁:增加市场的流通股数,非流通股完全变成了流通股。
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后,他们就会抛出来套现,就叫减持。通常来说大小非解禁股价应下跌,因为会增加卖盘打压股价;但假如大小非解禁之后,其解禁的股份不一定会立刻抛出来而且如果市场上的资金非常充裕,那么某只股票有大量解禁股票抛出,反而会吸引部分资金的关注,比如氯碱化工年初的时候有大量大小非解禁股份上市,从解禁当日开始连续放量上涨!
关于占股比例多少和限售时间关没有明确的确定,只是业内一种通俗的说法。
限售股上市流通将意味着有大量持股的人可能要抛售股票,空方力量增加,原来持有的股票可能会贬值,此时要当心.
最大的"庄家"既不是公募基金,也不是私募基金,而是以低成本获得非流通股的大小股东,也就是所谓的"大非""小非"。其中作为市场最有发言权的则是控股大股东--他们对自己企业的经营状况最为了解,但股改之前大股东及其他法人股东的股份不能流通,所以他们对公司股价既不关心,也无动力经营好上市公司。
不过,经历2007年的股改洗礼,越来越多的"大非""小非"已经或即将解禁流通,这些大股东们增持还是减持公司股票,能相当程度地反映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减持政策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管理办法》推出,旨在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股的减持行为。《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尊重国有股股东的经营自主权,一定比例和数量范围内的国有股交易将由国有股东自主决定;国有股转让原则上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转让价格的确定,要充分利用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
《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对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予了一定的自主空间, 可在一定的条件下由企业自主决定,而不再需要国资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根据《管理办法》,涉及到国有控股公司,只要转让后不丧失国有控股权,对于总股本在10亿股以下的公司,企业减持的自主权限是"连续三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5%";总股本在10亿股以上的公司,企业减持的自主权限则为"一次减持不超过5000万股,且三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3%"。此外,国有参股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略宽于此,由连续三年调整为一年。也就是说,只有超出上述条件的国有股减持才报国资部门审批。
在股改之前,上市公司国有股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其变更、流转主要发生在法人股股东之间,转让方式基本上是场外协议转让;定价方面,基本遵循不得低于净资产的原则;在管理方式上,凡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都要报国资委或地方国资委批准。
专家分析:之所以在减持期限上以三年为限,是因为一般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层的任期为三年;而5%比例的制定则借鉴了证监会的有关规则,但同时又弥补原有政策的漏洞,明确了5%指的是实际控制人减持所持股份的概念,而不只是单一股东。此前,证监会2005年9月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规定,股改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在一年的锁定期满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所谓"大非"、"小非"的减持确立了明确的规则。所谓"大非",指的是股改后,占总股本5%以上的限售流通股,在股改两年以后方可流通;"小非"则指的是股改后占总股本5%以下的限制流通股,在股改一年后即可流通。
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遗留问题,在"大非、小非"解禁问题上,各级国资委一直处于尴尬境地,一方面难以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需求决定国有股减持的节奏,以免造成"冲击"市场的口实,另一方面又要切实防止大股东利用自身优势进行股价操纵。
国有参股企业
对于市场人士关于上市公司国企大股东解禁后大量套现的担忧,国资委人士认为"这是一种过虑","国有参股企业可能会多抛一些,国有控股企业怎么会卖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往往是其主业板块,股改之后送掉这么多还担心控制力不够呢,如果主业它都抛掉了,企业还能做什么呢?"国资委有关人士指出,对于A股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股东来说,运营公司获得公司市值的不断上升,其价值大于减持套利兑现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