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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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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社科处副处长 | |
出生 |
1966年11月 湖南省武冈市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教育科研工作者 |
知名作品 | 《非洲法导论》 |
夏新华,1966年11月生,汉族,湖南武冈市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 。湘潭大学社科处副处长[2]。
主要研究方向:外国法律史学和比较法律文化。
人物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吉林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晋升教授,2006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009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
人物经历
1990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史学学士学位。1995年3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获史学硕士学位;同年分配至湘潭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从事中、外法律史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5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比较法律文化研究方向,获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8月晋升为讲师,1999年8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1年被评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004年晋升为教授。
教学方面
10余年来,给本科生讲授过《外国法制史》、《比较法》、《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等课程,给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的研究生讲授过《外国法律史研究》、《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专题》、《外国刑法史》、《非洲法研究》和《宪政文化》等学位课和方向选修课。
主要贡献
10余年来,甘于寂寞,勇于探索,率先在国内学术界开拓了非洲法研究新领域,出版了国内第一本非洲法研究专著《非洲法导论》,获"湖南省首届社会科学基金研究课题优秀成果二等奖"。曾出版独著《法治:实践与超越--借鉴外域法律文化研究》等2部,整理《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143万字)等作品3部,参编"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外国法制史》。在《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西亚非洲》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CSSCI论文15篇,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10篇。
夏新华个人文集
[01] 从奥蒂罗案看英国法对非洲法的影响 。
[02] 美国宪政主义与20 世纪非洲宪政的发展。
[03] 美国法律文化的发展及特性 。
[04] 工具性的宪法和宪法的工具性 。
[05] 古埃及法研究新探 。
[06] 比较法制史: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新视角(上) 。
[07] 比较法制史: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新视角(下)。
[08] 非洲法律文化的整体性与多样性 。
[09] 德国法律文化的特性 。
[10] 论中国法治的域外参照。
获奖情况
荣获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一等奖[3],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特别奖、二等奖[4],全国法律硕士教学优秀奖,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