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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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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庫事件是一場發生於1912年5至6月之間的抗日事件,地點是台灣嘉義廳大埤頭莊土庫仔(今雲林縣大埤鄉)。當地人篤信一個已故乩童柯象的肉身佛像,當地的業餘乩童黃朝即假託柯象降乩指示,將由自己擔任「台灣國王」,號召民眾一同驅逐日本統治者。但黃朝尚未舉事,本案即爆發,黃朝在逮捕過程中持菜刀殺傷警察,被捕後死於獄中[1]。其餘從犯一一被捕,連柯象的肉身佛像,也被日本官員沒收。

緣起

黃朝是一位居住在嘉義廳大埤頭莊土庫仔、以苦力勞動為生的三十一歲男子,他同時在當地的北極殿擔任乩童;黃朝的舅父黃老鉗則同是苦力,年五十三歲;二人常在工作中受日本籍人士欺壓,因而經常與之發生衝突,因受中國的革命黨啟發,1912年5至6月之間,黃朝稱柯象封他為「台灣國王」[2],號召平日不滿日籍人士行徑的同夥們聚集 ,並預定在八月起義武裝抗日,屆時會有清國的大軍來一同共襄盛舉。

過程

黃朝以利誘手法號召信眾,拿出一些茶色與藍色的絲線展示給信眾看,說這些線在緊急情況下,會變成黃金跟白銀,也威脅說如果不信仰他,會遭到洪水滅頂之災;他給予信眾茶水,只要喝了就可以得到神靈加持,避免洪水之難,還可以刀槍不入,但代價是成為黃朝的忠心士卒。黃朝還告訴信眾,日本也即將被洪水淹沒,中國也來了兩位進士宣稱要殺光日本人,殺光日本人之後,黃朝就是大王,黃老鉗則為副王,只要參與起事的人,人人論功行賞。清朝皇帝現年十三歲(事實上宣統皇帝只有六歲,而且已經退位),七年後成年之期,他也會來台灣。

黃朝自稱通曉「神之拳法」,將信眾組織為「刀槍不入的武團」,並打算運用此團,滅亡日本人。

密告及搜捕

不久,當地區長張兵、保正張加高、甲長張龍等人隨即得知相關消息並將之呈報警察機關;警察圓崎群治等隨後差遣台灣籍巡查補陳讀前往黃老鉗住處搜查,並命令解散信眾。警察離開當地後,黃朝再度現身召集群眾商討起義事宜。

不待黃朝行動,警察根據情報搜捕黃朝、黃老鉗等十六人,並決定將黃朝帶至派出所訊問;但是,黃朝在逮捕過程中持菜刀殺傷警察圓崎氏,並馬上被眾警壓制。

事後

同年6月30日,黃朝暴斃於看守所。

同年9月3日,台南地方法院依《匪徒刑罰令》 宣判該案主事者死刑,其餘則分別為無期徒刑二人、有期徒刑十二人、行政處分一人。

此外,柯象的木乃伊也被以「犯罪證據」的名義扣押。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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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