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指导意见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1号,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中文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指导意见

类 型: 意见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 国发(2013)11号

意见发布原因

贵州是我国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贵州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开展对口帮扶贵州工作,促进贵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先富帮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意见内容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攻坚

重点加强对8市(州)处于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内有关县(市、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受帮扶地区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机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开展扶贫攻坚会战。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发展产业化经营,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支持受帮扶地区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基层组织等领域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农村饮水、道路、供电、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产业为纽带,加强对口帮扶双方在能源、矿产资源及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民族制药、特色轻工、新型建材、装备制造、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力度,推进受帮扶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鼓励帮扶方在受帮扶地区共建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外贸基地,共同招商引资,共同经营管理;对共建的园区,可比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予以指导和服务。对口帮扶期间,对园区内入驻的企业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通过技术培训、合作入股等方式在受帮扶地区推广新工艺及适用技术、管理模式,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发展水平。

加强干部和人才培养交流

鼓励帮扶方与受帮扶地区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工作,加大基层干部培养力度。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西部之光”、博士服务团等人才工作项目,组织实施“贵州专门人才培训工程”、“院士专家援黔行动计划”、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支持贵州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支持培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帮扶方吸纳劳动力的能力,组织受帮扶地区富余劳动力到帮扶方培训、就业。推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每年选送一批贫困家庭学生赴帮扶方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支持建设遵义干部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