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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镜清(1905年-2005年),男,浙江宁波人,中国公共卫生专家,国内遗体捐献项目发起人之一。北京市卫生局首任局长,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原常务委员,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2]
生平
- 1932年毕业于北平协和医学院,获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医学博士学位。
- 1935年入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习。
- 1936年获公共卫生学硕士学位。同年回国。
- 1949年2月参加革命,解放后任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顾问,北京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 1979年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担任农工民主党第八届、九届常委,并曾任农工民主党北京市第五届、第六届副主委。
- 2003年加入中共。曾任北平大学医学院、中央大学医学院教授。
- 建国后,历任北京市卫生局首任局长、中央医药卫生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红十字总会理事、农工党第九届中央常委。
- 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早年从事公共卫生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对城市卫生管理经验尤其丰富。
- 著有《工业卫生学》。
- 因病于2005年9月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3]
参考文献
- ↑ 林吕建主编. 浙江民国人物大辞典.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3: 820.
- ↑ 公卫人物严镜清:回忆我走上预防医学道路的经过,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9-10-14
- ↑ 严镜清同志逝世,北京日报,200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