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呈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呈詞 chéng cí[1]

[]

釋義

1.亦作"呈辭"。 2.猶呈文。多指 申告的 文辭

辭 會意字。「辭」字最早出現於甲骨文中,字的左邊是「」字, 「」是「亂」的本字,字形表示兩隻手在整理亂絲,有整理、治理等意義。「辛」是古代的刑具,此處代表刑法,會合起來就是「以法律理紛亂」,也就是訴訟,將紛繁複雜的案件抓住線索,理出頭緒,搞清真相,進而定罪。這是「辭」的本義。

金文中出現多種異體:除了都在左側添加另一隻手之外,還有添加「口」或「言」旁以使「辯訟」義更鮮明的;還有一種將「辛」替換成「司」的,「司」有「治理」的意思,而且古音中「司」與「辭」同屬「之」部,所以這個字就成為會意兼形聲字。但所有這些異體都沒有被小篆採納,小篆基本上沿襲了甲骨文的構形,只在左半邊採納了金文中雙手理絲的構形。隸定後左側像線軸之形的部分拉長,將下方的部分罩住,而原先像絲線之形的部分被分割成了上下兩半。簡體的「辭」本是繁體「辭」的俗字,今為繁體「辭」的簡化字。字形從「舌」從「辛」,因為推辭、告辭時通常都要費一番口舌。

「辭」的異體「辤」是由繁體「辭」字分化變形而來的, 「辭」字左邊所從的「」與「受」寫法近似,所以在小篆中變形為從受從辛,專表「推辭」 「拒絕」這 一種義項,以與本義為「訴訟」的「辭」區別。「司」、 「辭」、 「台」 古音同屬「之」部,故又分化出從辛、台聲的「辝」字,從辛、台聲的寫法雖然在秦代之後很少使用了,但並沒有消失,一直到東漢時期還作為「辤」的異體在使用,並保持原有構形,楷書寫作「辝」。「辝」與「辤」在簡化漢字時都被淘汰,其義項由「辭」字承擔。

從「訟辭」這一意義引申,「辭」可表示解說、辯解,再引申為表示一般的言辭、文詞,這是「辭」字的最普通的用法。「辭令」是應對的言辭;「辭典」是各種言辭的總匯;以眾多言辭鋪敘陳列為特色的古代文學體裁也叫「辭」,如「楚辭」。而「辭」的告別、辭退、推託之類意義,實際上也都是需要通過講究的言辭來實現的行為,依然與「辭」的造字思維有着邏輯關係。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