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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词 chéng cí[1]
释义
1.亦作"呈辞"。 2.犹呈文。多指 申告的 文辞。
辞 会意字。“辞”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中,字的左边是“”字, “”是“乱”的本字,字形表示两只手在整理乱丝,有整理、治理等意义。“辛”是古代的刑具,此处代表刑法,会合起来就是“以法律理纷乱”,也就是诉讼,将纷繁复杂的案件抓住线索,理出头绪,搞清真相,进而定罪。这是“辞”的本义。
金文中出现多种异体:除了都在左侧添加另一只手之外,还有添加“口”或“言”旁以使“辩讼”义更鲜明的;还有一种将“辛”替换成“司”的,“司”有“治理”的意思,而且古音中“司”与“辞”同属“之”部,所以这个字就成为会意兼形声字。但所有这些异体都没有被小篆采纳,小篆基本上沿袭了甲骨文的构形,只在左半边采纳了金文中双手理丝的构形。隶定后左侧像线轴之形的部分拉长,将下方的部分罩住,而原先像丝线之形的部分被分割成了上下两半。简体的“辞”本是繁体“辭”的俗字,今为繁体“辭”的简化字。字形从“舌”从“辛”,因为推辞、告辞时通常都要费一番口舌。
“辞”的异体“辤”是由繁体“辭”字分化变形而来的, “辞”字左边所从的“”与“受”写法近似,所以在小篆中变形为从受从辛,专表“推辞” “拒绝”这 一种义项,以与本义为“诉讼”的“辞”区别。“司”、 “辞”、 “台” 古音同属“之”部,故又分化出从辛、台声的“辝”字,从辛、台声的写法虽然在秦代之后很少使用了,但并没有消失,一直到东汉时期还作为“辤”的异体在使用,并保持原有构形,楷书写作“辝”。“辝”与“辤”在简化汉字时都被淘汰,其义项由“辞”字承担。
从“讼辞”这一意义引申,“辞”可表示解说、辩解,再引申为表示一般的言辞、文词,这是“辞”字的最普通的用法。“辞令”是应对的言辞;“辞典”是各种言辞的总汇;以众多言辞铺叙陈列为特色的古代文学体裁也叫“辞”,如“楚辞”。而“辞”的告别、辞退、推托之类意义,实际上也都是需要通过讲究的言辞来实现的行为,依然与“辞”的造字思维有着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