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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LOGO原图链接来自 头条新闻 的图片

吕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吕梁市人民政府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始成立于一九七0年,属卫生局[1]的一个科室,后于一九七八年分离出来改名为行署计生办,一九八三年改为行署计生委,二00四年撤地设市以后正式改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宣传教育科、科学技术科、市直计生科六个科室,下属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和执法督促检查队四个事业单位。委领导机构由“一正三副和纪检组长”组成,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33人。

目录

简介

吕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吕梁市人民政府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始成立于一九七0年,属卫生局的一个科室,后于一九七八年分离出来改名为行署计生办,一九八三年改为行署计生委,二00四年撤地设市以后正式改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宣传教育科、科学技术科、市直计生科六个科室,下属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和执法督促检查队四个事业单位。委领导机构由“一正三副和纪检组长”组成,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33人。

机构职能

吕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并对各项政策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研究提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协调有关部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2],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

三、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生殖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四、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管理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生优育、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艾滋病等宣传和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

六、编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支出的预、决算及避孕药具需求计划。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

八、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九、承办市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视频

吕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相关视频

2020年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国家卫健委取消“计划生育”一词,符合人口新形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