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号)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1]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2019〕6号),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
(二)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和调研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政策[2]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监管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协调推进扶贫开发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各行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县(市)扶贫开发工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县域结对帮扶工作;协调市直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对驻村帮扶干部进行业务指导。
(五)负责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日常监测、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六)负责扶贫开发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其他考核评估工作。
(七)承担全市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合肥简介,华夏经纬网,2012-05-15
- ↑ 最新!国家有关扶贫工作政策! ,搜狐,2018-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