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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1]

2020年1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司法局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規章、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的監獄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三)負責全市的勞動教養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各縣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法治合肥創建工作。

(五)負責公證、法律援助機構的管理;指導、監督縣區司法局公證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

(六)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縣區司法局律師業務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2]、幫教安置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

(九)負責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負責局系統的警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機構。

(十一)負責「148」法律服務熱線工作,並指導、監督縣、區司法局「148」法律服務指揮中心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合肥市司法局 相關視頻

合肥市司法局-《捍衛》
司法局是幹啥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