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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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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春联》中国当代作家刘瑜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卖春联

每年的春节,家家户户都要贴春联,庆祝新一年的来临,有辞旧迎新的意思。早在王安石的《元日》里就有诗句“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就是说的贴春联。贴上春联,不仅觉得喜庆,还预示着来年红红火火。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也卖过几年的春联。

那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们家的生活比较困难,我在一所师范大学读书,我的弟弟妹妹也都上学,仅靠种田维持生活的父母几乎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多才多艺的父亲灵机一动,写春联卖,赚点钱好过年。

我父亲从小练习毛笔字,在我们这一带是远近闻名的“书法家”。他一直在大队里当会计,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要请他在账桌上记账,或着写落款什么的。

父亲说干就干,1988年那年,刚进入农历11月,我父亲就从城里的文化用品商店里批发来了500元钱的红纸,又买来了毛笔和墨汁,准备写春联了。第一道工序当然是裁纸。我们一家人都帮着父亲裁纸。按照他量好的尺寸把一张张红纸裁成春联需要的尺寸。在折叠红纸的过程中那红色就不断地粘在了手上。我对父亲戏称:“这下不用专门染指甲盖了。”裁纸大约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这项工作我们全家人人都可以干。纸裁完之后,就开始往上写毛笔字了,这项活只有父亲一人干了。其他人最多帮着扶扶纸,帮着把写好的春联拿到旁边晾干。

父亲不舍得买好毛笔,因为太贵,只买便宜的狼毫。后来需要写大门上贴的对联,要用大提斗,父亲怎么也不舍得买,他用几根小毛笔绑在一起写大字,既不好看,还很费劲,还是我从我省下的生活费里拿出20元钱给他买了一支大提斗。

春联写好后该去集市上卖了。这个工作是我和弟弟的。我第一次卖春联是那年的腊月初三横河集上。我用个大纸箱子驮着,骑着自行车来到集市上卖春联的那条街上,找到一个空位置摆上摊子叫卖。弟弟则在街道的另一边拿出一部分春联摆另一个摊子叫卖。一开始父亲写的春联有些生疏,加上离贴春联的时间还早,所以顾客们只是有一搭,无一搭地随便问问,买的很少。偶尔有几个上年纪的老人买上几幅。他们很会讨价还价,我要一块钱一幅,人家给7毛,我也卖给他。据父亲说,我家的一幅春联成本才2毛钱,卖的低价是5毛钱一幅。那天集上,一位老者先看了看我摆出的春联,他说:“小伙子,这是你写的吗?”“大爷,这不是我写的,是我父亲写的。”“我说呢,年轻人没这功底。我要十幅,多少钱?”“大爷,十幅十元。”“好,给我叠上十幅。”我那个高兴啊,这位老人竟然没有砍价!手里拿着那10元钱,我高兴得不知所措。后来又来了个家里娶媳妇要喜联的,结果没有这样的,我一看弟弟那边冷清,就让他领着这位顾客回家让我父亲现场给他写。(我家离横河集仅3里路)。后来知道这个人一共买了20元钱的喜联,也是没有讲价。最后,这一天一清算,也卖了80多元钱。我父亲很高兴,夸我们卖得不错,让我们吃了一顿好饭。

转眼到了腊月十三的横河集,父亲的字越写越顺手,加上离年关越来越近,结果这个集上,我和弟弟每人都卖了一百多块钱。除了横河集,我们附近的集上个个都赶着去卖春联,有南关集,李集,道沟集,娄庄集等等,还有些我叫不上名字来的集。腊月二十五,我到娄庄集去卖春联,这是年前最后一个集了,我一看摆的摊位上的春联字都写的不怎么样,唯独我家的春联字秀气,我刚摆上摊子,就围上了一大群人,我看旁边的都卖一元一幅,我家的卖一块五一幅,没想到竟然没有讲价的就买了。不到一小时,我就卖了近三百块钱。心里那个高兴啊,这时来了一辆小车是工商局的车,我以为是来收税的,没想到下来的人说:“你剩下的春联别卖了,我们单位全要了,当福利发给职工。”我高兴得几乎要蹦起来,只后悔从家里带少了,这一个集下来,卖了500多元。

腊月二十八的横河集是本年的最后一个集了,父亲也写完了所有的春联,我们爷仨加上我妹妹全体出动去卖春联。那场面异常的火爆,根本拿不及卖的,也没人讲价。围得水泄不通,人山人海,简直是在抢春联。有时候我拽坏的春联,顾客都不计较,反正要用浆糊贴。结果不到半天,我们卖光了所带去的全部春联。

腊月二十九是最后一个李集,父亲让我自己把剩下的对联拿去李集卖,其余的人在家忙年。用父亲的话说剩下的都是卖不动的或不能卖的次品,没想到在李集上销售一空。最后一结算,父亲用500元的成本净赚了1200元钱,相当于三、四头大肥猪的钱。我们一家人那个高兴啊!着实过了一个“肥年”。

就这样,我家一直卖了四年的春联,后来,我家经济条件好转就不再卖春联了。但那段让人刻骨铭心的经历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成了挥之不去的记忆。我明白了,那其实卖的不是红纸,是字,这也是知识经济。

恋娘肉

我们在生活中听的比较多的是东坡肉、五香肉、腊肉、回锅肉等等,恋娘肉可能听说的不太多。我对这个词重新又提起来,是因为我岳母临死之前,也就是在她弥留之际,对我妻子说了一句话:“你和刘瑜还欠我一块恋娘肉呢!”,说完这句话,我岳母就咽气了,当时我也在现场,我听了这句话以后,感到无比的内疚和自责。我当初和妻子结婚的时候怎么没买恋娘肉呢?后来为什么不找机会补上那块恋娘肉呢?可惜一切都晚了,我那去了天堂的岳母再也吃不到那块恋娘肉了,我为此哭得天昏地暗,内心觉得亏欠我岳母太多。

所谓恋娘肉,指的是青年男女双方结婚的时候,由男方给女方买烟、酒、糖、茶,鸡、鸭、鱼,之外还要买一张席子,叫恋娘席,买一大块肉叫恋娘肉。因为俗话说得好,子女都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至少在我们这个省这个习俗都是一样的。

记得我二姑出嫁的时候,那时我才8岁,让我跟着去抱鸡,这之前,尽管我二姑父家里很穷,可人家还是没有忘了买了20多斤一块恋娘肉,那是很大的一块肉,上面有瘦肉,有肥肉,也有骨头。我记得很清楚,这块肉不能全留下,要留下一半儿,就由我父亲用一把大砍刀,把那块恋娘肉分成了两块,稍大一点的那块留给我奶奶吃,稍小一点的那一块要给二姑父家押回去。那个时候农村都很穷,这一块儿恋娘肉要花掉200多斤麦子钱,但我二姑父家没含糊。此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二姑父给我奶奶买的这块恋娘肉,我们一家人吃了很长时间,每顿饭都用那块肉炒菜,我妈都多给我奶奶盛上几块肉,说我们都是跟着奶奶沾光,不是我二姑出嫁,我们当时是吃不上肉的。每顿饭我奶奶都很伤感,她舍不得我二姑出嫁,加上她牙口也不好,盛给她的肉大多都让我都吃了。那块恋娘肉永远地印在了我家每个人的记忆里。

再后来是我大妹妹出嫁的时候,我大妹夫家尽管也很穷,但人家按照习俗一样不少地把礼品全部买齐送来了,其中,最显眼的就是那块足足有30多斤重的恋娘肉。按照我妈的意思,除了押回去一部分之外,把那块肉,分成三份,给我妈留一份,我留一份,给我弟弟一份。我妈是个爱吃肉的人,加上这块肉本来就是给我妈买的,所以在分的时候,给我妈留下的那份最多,充分体现了这块肉的用途,确实叫恋娘肉,我们吃着那块肉,“恋娘肉”三个字也根深蒂固地印在了我们每个人的脑海里。

然后就到了我结婚的时候了,我结婚的时候我家里特穷,我弟弟、妹妹都要上学,我父母年老体弱,靠种地得到的收入也很少,所以我结婚的时候的费用绝大部分都是借的。手头特拮据,加上那时候我又要买房子,我不知道是我忙乱了,还是我父亲、母亲没有提醒我要给我岳母买恋娘肉,反正是恋娘肉当时没买。我记得迎娶我妻子的时候,我岳母还很不高兴,她说:“刘瑜欠我一块恋娘肉。”我随口说了一句:“三天后小霞(我妻子)回门的时候带回来补上。”

可是那块恋娘肉始终也没有补上,直到去年4月份我岳母身体不行了,临咽气之前,她还念念不忘我和妻子欠她一块恋娘肉的事,我当时那个后悔啊!当时没买就算了,后来这几十年的时间为什么不专门买块肉补上?岳母临去世之前说我和妻子欠她一块恋娘肉,这件事犹如一支利箭射进了我的心脏里,让我心痛难受,自责后悔,还有追悔莫及。

朋友们,看来习俗里的东西是不可缺少的,不论社会怎么发展,有些传统习俗我们还是要继承和发扬的,不然就会留下终身的遗憾和自责,你说是这样吗?最后告诉大家,自己或者孩子结婚的时候千万别忘了买恋娘肉啊!尽管现在猪肉的价格很高。[1]

作者简介

刘瑜,中学高级教师,邹城市作家协会理事,济宁市作家协会会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