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法学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华侨大学法学院坐落于东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其前身是华侨大学法律系。法律系于1985年开始招生,2003年9月正式更名为法学院。
首任系主任为我国著名侨务活动家、知名法学家、华侨大学原校长庄善裕教授。现任法学院院长是许少波教授,党委书记是曾佳扬副研究员。
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3人,其中教授6人,约占教师总数的14%;副教授25人,约占教师总数的58.1%;教师中35岁以下2人,36-45岁24人,46岁以上1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人,约占教师总数的74.4%;具有海外学术背景的教师13人,约占师资总数的30.2%。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3人。
专业简介
法学学科现有一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1])、两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其中法学硕士学位点下设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刑法学等五个学科方向。法学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法学学科获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原学科”、福建省重点学科;学院现有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福建省法学研究生工作站、福建省法学研究生导师团队等多个省级平台、学科团队。
2000年以来,法学院累计获立国家级科研项目17项,省部级项目近80项,发表高质量核心期刊论文(华侨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的二类B及以上论文)百余篇。近两年,学院教师累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文章3篇,10余篇论文获《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
人才培养
法学院因侨而兴,办学特色鲜明。在校学生中,境外生占了20%以上。“一校两生、因材施教[2]”一直是法学院的特色。法学院一贯秉承“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倡导为侨服务,为港澳台服务的教育理念,发挥学院学科综合性优势,为澳门培养和输送了大量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在国务院侨办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了迎接澳门回归,法学院于1996年开始在澳门招收法学本专科及研究生。据不完全统计,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各类毕业生在目前澳门警察中占了10%左右,为澳门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
国际交流
法学院积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与日本桐荫横滨大学、台湾的辅仁大学、中原大学、东海大学、暨南国际大学、台中教育大学法学院等多所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外派教师访学,互派学生交流。依托华侨大学与日本、美国、英国、台湾等国家地区的交流项目,法学院近三年来共有30名学生赴境外攻读学位、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持续推进,对于增强我院国际化氛围,开阔学生国际化视野,提升我院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侨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师资力量雄厚,二级学科齐全,办学特色鲜明,享誉港澳台和东南亚的知名法学院。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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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法学专业就业怎样?为何经常有人不建议报考法学专业? ,搜狐,2020-12-13
- ↑ 浅谈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豆丁网,201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