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法學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華僑大學法學院坐落於東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其前身是華僑大學法律系。法律繫於1985年開始招生,2003年9月正式更名為法學院。
首任系主任為我國著名僑務活動家、知名法學家、華僑大學原校長莊善裕教授。現任法學院院長是許少波教授,黨委書記是曾佳揚副研究員。
教師隊伍
學院現有專職教師43人,其中教授6人,約占教師總數的14%;副教授25人,約占教師總數的58.1%;教師中35歲以下2人,36-45歲24人,46歲以上17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32人,約占教師總數的74.4%;具有海外學術背景的教師13人,約占師資總數的30.2%。有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2人、福建省高校傑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計劃入選者3人。
專業簡介
法學學科現有一個本科專業(法學專業[1])、兩個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法學碩士、法律碩士),其中法學碩士學位點下設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刑法學等五個學科方向。法學本科專業入選教育部「雙萬計劃」(福建省一流本科專業),法學學科獲評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原學科」、福建省重點學科;學院現有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創新基地、福建省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福建省法學研究生工作站、福建省法學研究生導師團隊等多個省級平台、學科團隊。
2000年以來,法學院累計獲立國家級科研項目17項,省部級項目近80項,發表高質量核心期刊論文(華僑大學相關文件規定的二類B及以上論文)百餘篇。近兩年,學院教師累計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發表文章3篇,10餘篇論文獲《人大複印資料》《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新華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
人才培養
法學院因僑而興,辦學特色鮮明。在校學生中,境外生占了20%以上。「一校兩生、因材施教[2]」一直是法學院的特色。法學院一貫秉承「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辦學方針,倡導為僑服務,為港澳台服務的教育理念,發揮學院學科綜合性優勢,為澳門培養和輸送了大量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在國務院僑辦及相關部門的領導和支持下,為了迎接澳門回歸,法學院於1996年開始在澳門招收法學本專科及研究生。據不完全統計,華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的各類畢業生在目前澳門警察中占了10%左右,為澳門的穩定和繁榮做出了重大貢獻。
國際交流
法學院積極走國際化辦學道路,與日本桐蔭橫濱大學、台灣的輔仁大學、中原大學、東海大學、暨南國際大學、台中教育大學法學院等多所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外派教師訪學,互派學生交流。依託華僑大學與日本、美國、英國、台灣等國家地區的交流項目,法學院近三年來共有30名學生赴境外攻讀學位、留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持續推進,對於增強我院國際化氛圍,開闊學生國際化視野,提升我院人才培養的國際化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經過30多年的建設和發展,華僑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師資力量雄厚,二級學科齊全,辦學特色鮮明,享譽港澳台和東南亞的知名法學院。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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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法學專業就業怎樣?為何經常有人不建議報考法學專業? ,搜狐,2020-12-13
- ↑ 淺談因材施教的教學原則,豆丁網,201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