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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愛和平協議 |
本名 北愛和平協議 第一部分 北愛爾蘭議會 第二部分 南北部長理事會 第三部分 英國-愛爾蘭理事會 附加部分 英國-愛爾蘭議會大會 |
北愛和平協議,即貝爾法斯特協議(愛爾蘭語:Comhaontú Bhéal Feirste;英語:Belfast Agreement),亦稱《耶穌受難日協議》(愛爾蘭語:Comhaontú Aoine an Chéasta;英語:Good Friday Agreement),偶而稱為《斯托蒙特協議》,是北愛爾蘭和平進程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1]
簡介
這份協議也是當前北愛爾蘭自治政府、愛爾蘭政府和英國政府達成協議的政治基礎。其中包含了一系列的北愛爾蘭與愛爾蘭共和國,以及愛爾蘭共和國與聯合王國之間的條款。
該協議由兩份互相關聯的協定組成:
一份由北愛爾蘭大多數政黨達成的協定 一份由聯合王國與愛爾蘭共和國達成的國際協定 該協議旨在解決一系列關於如下領域的問題:
關於聯合王國內的北愛爾蘭政府架構與地位問題 北愛爾蘭與愛爾蘭共和國的關係問題 愛爾蘭共和國與聯合王國的關係問題 其中涉及人權與文化權利、解除武裝等內容,而司法與維持治安則為協定的中心部分。
協議在1998年4月10日(耶穌受難日)在北愛爾蘭首府貝爾法斯特,由英國和愛爾蘭政府簽字,並得到多數北愛爾蘭政黨支持(包括主張留在英國的阿爾斯特統一黨,以及主張和愛爾蘭統一的新芬黨和社會民主工黨)。它在1998年5月23日由北愛爾蘭和愛爾蘭共和國的選民,分別在兩地的公民投票中被認可。1999年12月2日協議生效,主張留在英國的北愛爾蘭民主統一黨是唯一反對協議的主要政黨。
憲法關聯與英國脫歐
由於《貝爾法斯特協議》在北愛爾蘭的若干法律問題上,對英國政府具有約束力,因此事實上它已成為英國憲法的一部分。法律評論員戴維·格林(David Allen Green)將其描述為「相較於1215年的《大憲章》或《1689年權利法案》之類的神聖文書,(貝爾法斯特協議)是具有更高的日常重要性的英國和愛爾蘭憲法核心文本」。
協議還提到英國和愛爾蘭為「歐洲聯盟的夥伴」,因此有人認為這表示如果英國要脫離歐盟,需要經過北愛爾蘭選民的同意。雖然英國最高法院一致認為情況並非如此,但是《貝爾法斯特協議》仍然強烈地影響了英國的脫歐形式。
歐盟在與英國就其退出歐盟計劃的談判中,對於英國履行《貝爾法斯特協議》的議題表達關切並發表聲明。該聲明的主題包括:避免出現「硬邊界」(實體邊境海關檢查設施)、北愛爾蘭與愛爾蘭之間的北-南合作、北愛爾蘭全體人民的基本權利(如《貝爾法斯特協議》所述)、以及共同旅行區。根據《貝爾法斯特協議》,在北愛爾蘭出生的任何人,都有權利獲得愛爾蘭護照,在英國脫歐後也可以保留歐盟公民身份。根據歐盟關於英國脫歐的談判指示,英國應讓其他歐盟成員國確認這些主題已經解決,以便進入第二階段的英國脫歐談判。
為了保護北-南合作並避免對愛爾蘭邊界的管制,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y)領導下的英國政府,同意維護協定的所有部分,「如果沒有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案,聯合王國將保持與歐洲單一市場和歐盟關稅同盟的規則完全一致,這些規則現在或將來都支持北-南合作、全島經濟和對1998年協議的保護」,並承認這是「在一切都達成共識之前,什麼共識也沒有(nothing is agreed until everything is agreed)」。這構成了英國與歐盟談判協議的一部分,但英國議會三度投票否絕了該協議。
特蕾莎·梅的繼任者,首相鮑里斯·強森的立場是,必須從脫歐協議中刪除這種所謂的「愛爾蘭後備方案」(Irish backstop)。 鮑里斯·強森在十月十七號與歐盟達成一個新協議,以新北愛爾蘭關稅條例取代2了讓整個英國都留在歐盟關稅同盟的愛爾蘭後備方案,該條例規定北愛爾蘭名義上留在英國的關稅區,實際上留在歐盟關稅同盟,並遵守歐洲單一市場的市場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