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北京市境内的司法机关。
机构职责
1.负责受理审查属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负责受理属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负责公安机关不服区人民检察院不捕决定而提请复核的案件。
4.负责受理案件管辖范围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
5.负责对案件管辖范围内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和基层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监督。
6.负责对案件管辖范围内的民事、行政诉讼[1]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7.受理案件管辖范围内的涉外案件。
8.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2]、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9.负责对应由分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的审查及不服区人民检察院处理的赔偿案件的复议。
10.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权限内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和物资装备工作。
11.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
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
第七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
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
检务督察部
行政事务管理部
政治部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
机关纪委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伟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际枫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慧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继华。
参考文献
- ↑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千万要记住这12条!,搜狐,2023-01-12
- ↑ 备考夺分 | 详解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搜狐,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