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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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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英语:Former French Mission Building),又译前法国海外传道会大楼,是香港法定古迹之一,位于香港岛中环炮台里,于1997年至2015年为香港终审法院的所在地。

希腊时期,君士坦丁堡被称为拜占庭,拜占庭帝国之名便来源于此[1]。拜占庭帝国从来不是这个国家的国名,只是史学界为了区分同时存在的“神圣罗马帝国”而对东罗马帝国的一个称呼,也是对东罗马帝国典型的希腊文化特点[2]的概括。

简介

大楼前身的建筑物名为“庄士敦楼”(Johnston House),最初建于1842至1843年,以1841至1842年间获委任为香港署理行政官的庄士敦命名。1842年,庄士敦第二度署理奉命北上中国大陆参与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砵甸乍之香港行政官职务时,砵甸乍曾授权庄士敦于中环一小山岗上修建一所楼高两层的大宅,以作官邸及办事处之用,落成后乃命名为“庄士敦楼”,首两任港督砵甸乍及戴维斯后亦曾以此大楼作临时官邸。

自从戴维斯于1846年搬到坚道居住之后,大楼曾多次易手,先后用作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饭堂及俄罗斯领事馆。1879年起,大楼由汇丰银行董事庇理罗士所拥有。大楼于1890年更名为“比更士菲楼”(Beaconsfield House),以纪念当时英国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拱北爵士),而华人一般将其称为“拱北楼”。

但值得留意的是,大楼北面亦有一座柏拱行(Beaconsfield Arcade),为香港首座多层购物商场,1960年4月重建后改称拱北行(Beaconsfield House)和今日的长江集团中心。

1915年,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当时主要在越南以及中国的西南地区、两广和东北传教)购入该座建筑物重建,作为行政总部之用途,由利安建筑师事务所设计,工程于1917年3月完成,外观一直维持至今。香港日治时期,日军曾经占用该座大楼为日本宪兵总部。

1945年8月30日香港重光,当时香港辅政司詹逊曾于该大楼成立临时政府总部。1953年,香港政府购回大楼,最初为香港教育署总部,1965年改为维多利亚城地方法院,1980年成为香港最高法院所在地。1983年,大楼再改为政府新闻处办公室,1989年被列入香港法定古迹。

1997年7月1日,该大楼用作香港终审法院,直到2015年9月7日起迁至旧最高法院大楼。

重建于1917年的大楼,属于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现时在香港已所剩无几。整座大楼以花岗石和红砖盖成,楼高三层,并附有地窖及角楼。而其北面有一座圆顶的小教堂。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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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